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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水土保持

第四节 水土保持





  

  县内坡地居多,且地表土松散。水土流失日趋严重。1957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60.7万亩。
占总耕地面积的24.6%。1965年增加到39%。1982年农业区划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248.74
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5 4.7%。而水蚀和沟蚀面积又占总水土流失面积的一半。境内有
大型侵蚀沟2 644条,侵吞土地9万亩。县东部、南部受水蚀之害。西北部以风蚀为患。水土流
失造成土地逐渐瘠薄,粮食产量不稳;土壤板结,蓄水能力减退,旱情加剧;淤积水库、塘坝,
影响水利工程效益。

  1957年开始有计划治理水土流失。1958年成立了县水土保持试验站。同年县成立治理西大
沟流域总指挥部。经过3年治理,修水库、挖鱼鳞坑和截流沟等。共投工21.5万工日,总共完
成土方86万立方米,栽树152.1万株。水土保持收到明显效益1960年受到国务院嘉奖。

  1964年在省林业研究所、水土保持研究所协助下。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古北公社东风大队试
点,采取修梯田、横坡打垄、挖排水沟、造水土保持林等综合治理措施。并以点带面。推动全
县水土保持工作开展。1972年后。贯彻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全县横坡起垄82.5万亩,修田埂8.6
万米,修过渡梯田和水平梯田9.65万亩。1973年。河北公社新安大队治理坡耕地。粮食亩产由
55公斤增加到1 82.5公斤。1975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对山、水、林、田、路统一规
划。综合治理,全县修梯田21万亩、方田20万亩、条田5万亩。修路3 500公里。1980年再次治
理县城东大沟。1981年列入嫩江地区小流域治理重点。1982年河北公社新华、西河公社巨和、
河南公社联合3个大队被列入治理重点。采取工程、生物、耕作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1983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县制定《以户开发性承包治理小流域实施办法》,出现了开
发、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的专业户。使工程措施同栽植黑加伦(黑豆果)、沙棘等灌木相结合。
全县新治理耕地6.74万亩,其中修梯田1.4万亩,改垄2.36万亩,造水土保持林2.1 4万亩,治
沟515条,挖截流沟10.7万米,维修塘坝5座。截止1985年,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已达88.96万
亩,其中梯田15.74万亩,横坡起垄46.26万亩,造水土保持林21.88万亩,种牧草5 000亩,治
沟2 448条、2.85万亩,挖截流沟89 000米。修田埂76万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