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抚育和改造低产林 一、天然次生林抚育改造
自50年代初,经过封山育林。县内天然次生林得到较好的恢复。但对质较差,生长缓慢,
立木蓄积量较少,经济价值很低。为了贯彻“合理采伐,长期经营”的政策,1 961年开始对天
然次生林进行抚育间伐,清除站杆、倒木、病腐木,对过密树木合理采伐。为树木生长创造良
好环境。在林木抚育间伐过程中,严格遵照林业部1962年关于《国有林抚育改造技术规程》和
1963年制定的《国有林抚育改造作业设计办法》。坚持砍劣留优,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的原则,
结合抚育,生产大量木材。除外销一部分外,绝大多数销往县内城乡。解决工农业生产和民用
木材的需要,并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1 985年末,共抚育天然次生林326 600亩,生产
成材118 500立方米,出薪炭材1 06 900层积立方米。
二、人工林抚育改造
县内50年代初期营造的人工林,到80年代已陆续成材,但因树种不佳。栽值不当管理不善
等因素,致使林木材质不良,形成一些生长缓慢,不能成材的“小老树”。为改造这部分无培
育价值的林地。于1981年开始对低价林进行更新改造。到1985年,共改造27770亩,生产成材31853
立方米,出薪炭材12 090层积立方米。
克山县1 950—1 985年植树、育苗统计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