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养殖业
第一节 养殖业
县内家畜、家禽饲养历来以自用为主。进入70年代后,逐步向商品生产方向发饲养的猪、
牛、羊、禽类,自食有余。面向市场出售(详见畜牧章)。养殖种类逐年增多。
一、养 鹿
1972年引进梅花鹿、马鹿计200只,相继有古城均乐大队、尖山子种畜尝向华公社、北联
公社黎明大队办起养鹿常到1975年,全县办养鹿场6个。1 980年共养鹿757只。从1976—1983
年共产鹿茸358公斤。收入近30万元。产茸最高年份的1982年为73公斤,产值6万余元。因鹿茸
积压,养鹿数量下降,1985年全县养鹿493只。
二、养 蚕
1958年引进辽宁庄河柞蚕种,在尖山子种畜场试办一把半剪子示范蚕常当年收蚕茧500公
斤。自此冲破高寒地区不能养蚕的禁区。1960年,县内成立水产蚕业站,加强对蚕业生产指导,
当年发展到向华、北联、涌泉、河北、西河、西城、古城、北兴等8个公社养蚕,共放养501
把剪子,单产14公斤。总产7150公斤,产值7150元。1976年。蚕业生产指导同水产业务分开,
成立蚕业生产指导站,并加强技术力量,逐步推行科学养蚕,当年放养100把剪子(5320亩)。
收获蚕茧17000公斤,产值1.7万元。1980年,全县放养132把剪子(7 920亩),单产472公斤。
总产62 300公斤,产值7.1万元。向华公社兴办10个蚕场,放养69把剪子,其中有10把剪子单
产超1000公斤。创县内柞蚕产茧最好水平,当年收入5万多元。1979—1980年,县内培育“一
化性”柞蚕种45万粒。自用有余,支援了讷河县、龙江县及辽宁省等地。1981年全县蚕场发
展到1 7个,季节性蚕场14个,有蚕农192人,共放养129把剪子(5935亩),因推广应用“一化性”
蚕种成功,喜获丰收,当年收获蚕茧64798公斤,生产蚕种67万粒。创产值7.8万元,被省主管
部门评为科技进步2等奖。1985年因蚕种奇缺。只放养54把剪子(7 260亩),当年生产蚕茧1.08
万公斤,创产值1.45万元。1966—1 985年共向国家交售蚕茧59.5万公斤,产值79.7万元。
三、养 蜂
自50年代初期即开始少量养蜂。年产蜜850公斤。60年代发展到百箱左右,年产蜜6 250公
斤。1976年养蜂203箱。产蜜12 500公斤,产值2万元。到1980年全县养蜂51 9箱,比1970年增
长4倍,年产蜜上升到25 400公斤。产值5万余元。1983年养蜂1 375箱。创县内最高纪录,产
蜜87 500公斤,产值21万元。由于蜂蜜销售不稳,到1 985年养蜂减少到559箱。
养貉、麝鼠、貂等也有发展,但数量不多。多为城乡家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