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天然捕捞
第二节 天然捕捞
民国时期,沿河农户及沟畔村民于农闲汛期捕鱼。专业渔民极少。网具简陋,技术落后。
春季采用“大拉网”、“丝挂子”,夏季和秋季则用“拦河网”或竹制“花篮子”。冬季使用
“串铃网”、“搅箩子”,穿冰眼进行捕捞,捕鱼量很少。
东北沦陷时期。由于日本侵略者实行统制经济。市民生活困难。农民躲避抓劳工,隐避河
套草甸之中,搭起窝棚,从事捕鱼聊以糊口。并出现一些专业渔民。主要分布在乌裕尔河、讷
谟尔河、润津河沿岸。捕鱼网具仍很简陋。因而产量不高。据1 935年(伪康德2年)统计,年产
13吨,到1937年(伪康德4年)统计。年产14吨有余。
新中国建立后,对沿河渔户进行清理整顿,取缔不合理的鱼具。禁止采用破坏性捕捞方法,
把渔户组织起来,成立专业或兼营捕鱼队,县政府发给捕捞许可证。1960年,北兴镇和克山镇
分别组建集体渔业队。县水产部门在北兴靠河大队建1处国营渔常当年的鱼产量增到130吨。三
年困难时期,城乡居民涌向河泡。竭泽而渔,加上工业“三废”污染,鱼类资源遭严重破坏。
1967年,自然水面捕捞仅18吨。
随着渔业生产的发展,捕鱼方法和工具有所改进。鱼具主要有张网、大拉网、旋网、胶丝
3层抬网、扒网等多种。1985年,县内有天然捕捞网点86处。捕鱼船92条(64吨位),挂网67户(
船、网),张网7趟,拉网21趟,渔民358人,普遍实行专业承包。年捕捞量83吨(不含养殖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