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村屯控制性规划
第四节 村屯控制性规划
根据省土地部门的统一部署,为了严格控制居民建房占地,合理利用居民点现有土地面积,
逐步使居民点内部的各项用地比例合理。1983年7至12月,组成250余人的专业技术队伍。对全
县16个农村公社659个村屯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规划。新建房屋一律加行填空,见缝插针,绘
制规划图纸,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以[1984]19号文件批复,责成土地管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通过规划,使村屯内部的26 809亩土地充分利用,能安排住房28 429座,1990年以前全县
农村建房不需占用耕地。规划前户均占有宅基地863.9平方米,规划后减少到629平方米;道路
占地由规划前19 017.2亩增加到23 791.7亩;绿化用地由规划前的12 088.5亩增加到18 799.1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