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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食品工业

第二节 食品工业




  

  一、制酒工业

  (一)白酒生产

  1920年(民国9年),县内已有天德合、广盛泉等8家烧锅。1928年(民国17年)有烧锅7家,
年产白酒140吨。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实行统制经济。因原料不足,税种繁多,一些小
型制酒业相继倒闭。1934年(伪康德元年),县内有集义泉、益泰涌等6家烧锅,以及德盛汇、
海盛祥等3家烧锅兼油坊,年总产白酒216吨。海盛祥生产规模较大,年产白酒60吨。1945年,
县城有烧锅4家,工人176人,年产白酒85吨。在农村也有些大农户将剩余的粮食开“小续”生
产白酒。当时制酒技术落后,设备简陋。从采麯制料、拌料、出窖、装甑桶、蒸溜冷却全是手
工操作,检验质量只能用眼观看“酒花”确定度数。

  1947年,人民政权接管了德盛汇和集义泉烧锅,分别建立克山县群众制酒厂、北兴酒厂
(1953年迁县城改为第二制酒厂)。实行以国营生产为主,限制私营白酒生产。1950年生产白酒
526吨。1954年两个酒厂合并为克山制酒厂。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村大办工业,盲目上马一
大批小酒厂。因设备差,技术低,原料杂,产品质次价高,销路闭塞而相继停办。1963年,县
制酒厂经过技术革新,人工扬


旧设备,晾


白酒年产量为768吨。产值突破100万元,扭转了近20年白酒产值在30—40万元徘徊的局面。白
酒品种由散装发展到瓶装的生香、双桥、福酒、老白干等多样化。1985年生产65度白酒、瓶装
粮食酒、工艺酒3个品种均达千吨以上,产值实现268.7万元。

  进入80年代,县内调整产业结构,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乡村制酒工业又兴办起来。1985年
制酒厂已由1980年的3家增加到11家(不含驻军农场),乡、村、户办酒厂注意改造设备和采用
新工艺。白酒年产量达到2 455吨(其中乡镇260吨)。比1965年的328吨增长6.4倍。制酒业总产
值636万元,比70年代平均产值117万元增长4.5倍。西建乡酒厂由生产散装白酒发展到瓶装,
产品已销往山东、河南等剩1984—1985年2年总产值达30多万元,上缴税金7万多元。西联乡汽
酒厂,产品销往依安、讷河等县。1984年,落彩牌汽酒被评为嫩江地区优质产品。1985年与齐
齐哈尔北大仓酒厂实行横向联合,生产汽酒、小香槟。销往哈尔滨、长春等地。

  (二)啤酒生产

  1974年。克山制酒厂分出啤酒生产车间,成立克山县啤酒厂,设麦芽、酿造、包装、动力
4个车间。采用旧式啤酒生产设备和传统的发酵工艺,年产瓶装和散装啤酒500吨。

  1981年筹建年产万吨啤酒厂,采用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设备有前酵60米锥形罐10台,后
酵54米胖罐6台,灌装采用国内先进的40头自动灌装机,洗瓶、灭菌、灌酒、压盖等工序实现
自动化。1983年正式投产,当年生产啤酒2 290吨。生产的英雄牌瓶装啤酒和散装啤酒具有泡
沫洁白、爽口力强、色泽好,清彻透明、无异味等特点畅销省内外。1985年生产啤酒7 114吨,
年产量比1974年初建厂时提高13倍,年产值达316万元,创利润70.9万元。1984年英雄牌啤酒
被评为地区优质产品。

  二、酱菜生产

  县内自垦殖以来,农户素以大豆为原料,在早春将豆烀熟碾细。做成方块存放。发酵后放
入缸内,按比例加盐兑水,经再次发酵即可成酱。农村至今仍沿用此法制酱。到1928年(民国
17年),县城内已开设1家酱园,年产酱油20吨、醋1吨。以后厂家未增。生产量和品种亦变化
不大。1936年(伪康德3年)有酱园2家,年产酱油20多吨。1945年酱园增到4家,酱油产量增加
到68吨。醋2.6吨。酱园经营形式多为前店后厂。

  1946年,人民政权接收麟泰祥酱园,成立福民酱园。1959年将公私合营酱油厂改为地方国
营克山县酱菜厂。建厂初期企业规模校设备简陋。手工操作。50年代后期到1985年,经过3次
设备改造。主要工序实现半机械化。1983年生产散装酱油和瓶装米醋分别被评为地区优质产品。
1985年酱油产量达2 854吨、米醋376吨,年产值104.8万元,利润12万元。生产能力比建厂初
期提高94倍。产品种类也由原来单一生产酱油、米醋发展为生产大酱、“青方”、“红方”及
各类咸菜。产品主要销往县内城乡,部分产品销往齐齐哈尔、大庆等地。

  三、糕点、糖果生产

  民国初年,随着集镇日趋繁盛,糕点、糖果加工业即而产生。均为制作烧饼、麻花、油炸
食品的手工作坊。加工品种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档。日本侵略者占领县城后,店铺纷纷关闭。
1934年(伪康德元年)。县内只有1家糕点铺,年产各种糕点(月饼、杂瓣、饼干等)1.1万公斤。
1945年有糕点铺3家,年产糕点3.8万公斤。

  1946年,人民政权接收亚洲汽水公司,成立国营克山县汽水公司。1955年将县土产公司食
品加工厂并入,建立克山县食品厂。60年代着手改造简陋设备,糕点生产实现半机械化。汽水
刷瓶、压盖和糖果成型等主要工序实现机械化。生产品种有高级糖果、普通糖果、汽水、桔子
汁、冰棍。1966年增设10.5万大卡冷冻机后。冰棍由原来年产166万支增加到478万支。由于管
理不善和体制等原因,自1981年后,糕点、糖果产量逐年下降,1983年亏损18万多元。1984年
6月经企业整顿将汽水、冰棍、糖果3个车间分出,建立光明糖果厂。1985年,同苏州采芝斋糖
果厂联营生产,引进新技术、新工艺,产品增加芝麻胶片、花生麻条等3个系列40余个品种,
当年生产糖果448吨,产值130.2万元。产品销往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1985年生产糕点371吨、
饼干113吨、面包73吨。全县糕点生产量比50年代平均产量增加1倍,糖果产量增加7.8倍,积
极供应市场需求。同时。从1977年以来,北兴、西城等小集镇社队企业办起食品加工厂5个。
年产糕点80多吨。

  四、乳品生产

  1957年4月。建1座面积为1 500平方米的炼乳厂,当年7月投产。工厂饲养120头奶牛。厂
内设有蒸发、干燥、粉碎、包装、饲养5个组。生产设备有分离机、奶油搅拌机等,当年生产
瓶装浓缩炼乳17吨。1958年因干燥室失火,工厂停办。在工业生产“大跃进”中,各公社也曾
一度建立炼乳厂,由于奶源不足、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而相继停办。

  1983年县内调整产业结构,奶牛生产出现好势头。县投资127万元新建乳品厂。购置一套
较先进制粉设备,设计能力日处理鲜奶10吨。1984年正式投产。当年产全脂速溶奶粉225吨。
产值达11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1985年再次改造工艺流程,增加新设备,经两道灭菌工艺,
奶粉质量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当年生产奶粉409吨。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年产值达151.4万元。

  五、大豆、马铃薯制品

  境内自垦殖后,汉族人将大豆和马铃薯制品的技术传入县内,进行制酱、豆腐、油、淀粉、
粉条等初加工生产。民国中后期,城乡有大豆、马铃薯加工作坊数十处。1942年(伪康德9年),
县城三义合豆腐坊,规模较大,资本额1 500元。此外,还有一些小本经营的豆腐脑、豆汁等
餐馆。农村则为冬季农闲时的副业性经营,加工豆腐、淀粉、粉条等,除村内和村际间以原料
换产品外,还销往城市。

  新中国建立后,大豆、马铃薯加工始终沿用传统的作坊工艺,加工品种未有变化。在农村
集体经营时。有些生产队常年开设豆腐坊、粉坊给集体增加收入,为养猪提供饲料。农村实现
机械化后,一些豆腐坊、粉坊购置粉碎机、电磨等机械,解放劳动力。提高工效,增加经济效
益。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大批养畜兼营豆腐坊或粉坊的专业户、兼营户。

  (一)豆制品加工业

  1956年,将4家私营豆腐坊同军属豆腐坊合并,成立豆腐生产合作社,年生产干豆腐、大
豆腐15吨。1958年转制为国营副食品加工厂,职工120人。年产豆腐120—250吨。1961年恢复
集体所有制。1966年以后,增设冰棍、麦精露车间。豆制品增加了面酱、腐竹等新产品。1985
年固定资产原值已达31.8万元。职工81人。以生产干豆腐、大豆腐为主,年产值45万元。产品
除凭豆票供应居民外。还有部分议价销售,腐竹等产品曾销往外省市。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
展,城镇居民和农村涌现出一大批豆制品专业户或兼营户,满足市场需求。此外,豆制品的深
加工进入研制阶段,县乳品厂引进技术和设备,在加工乳制品的同时,加工豆浆粉。农机修造
厂青年厂亦增加豆腐干生产项目。到1985年统计,全县有豆制品加工厂(坊)136家,其中农村
130家。总产值116.9万元其中农村专业户纯收入76.8万元。

  (二)马铃薯加工业

  解放初期至70年代,始终实行传统的作坊式经营。生产设备有石磨(电磨)、大缸、大锅、
布包等,产品主要是淀粉、粉条。销路除村民兑换外,一部分销往城镇。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
任制后,集体粉坊设备承包或变价归户经营。1978年以后。县重点扶持西城、曙光、北联等公
社办起6家规模较大、设备较先进的淀粉厂,年加工马铃薯16 000吨。产值达百万元以上。农
民个体经营的粉坊全部改用电磨或机器磨。

  县内最大的马铃薯加工厂,是克山县淀粉厂(今医药原料厂)。该厂系日伪时期开办的土豆
公司,人民政权接收后于1952年投产,年产淀粉153吨。1957年农业减产,为保证向苏联出口
淀粉。将该厂同古城粉条厂合并,利用马铃薯、小豆、绿豆加工淀粉、粉条、粉丝,年产值达
37.5万元。1960年以后产品销往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1965年国家投资27.6万元,更新设备,
改革工艺,日加工马铃薯150吨,年产淀粉17 66吨。1967年淀粉产量增加到2 578吨。因马铃
薯种植面积不稳和市场对产品需求变化,淀粉年产量差异较大。1970年转产药用玉米淀粉。从
此变为医药原料厂。

  马铃薯加工业的发展,活跃了市场,增加了农民和国家收入。仅1976—1980年,全县收购
粉条2 139吨,淀粉4 569吨。

  六、肉食生产

  境内自垦殖至民国初年,杀猪宰羊等肉食加工生产,均为手工操作。宰杀的猪采用棒打、
吹气、开水浇烫、刮板剔毛,刀斧劈半等工序。城镇有为数不多的专业屠户,农村则互求邻居
帮忙屠宰。

  1933年(伪大同2年),伪政权以“管理屠宰,杜绝偷捐及检查病畜,力谋公众卫生为宗旨”,
在县城设立克山县屠宰场和回民屠宰牛羊的分常场内设征收捐费、稽查屠商偷宰、检查牲畜疫
病等专职人员。屠宰收费每头牛收1.80元、羊0.4元、猪1.40元。并规定一套关于场外私宰的
处罚办法。严格控制屠宰业垄断权。盘剥中国人民。

  新中国建立初,城乡仍沿用传统的肉食生产方式。1958年,建立黑龙江省克山肉类联合加
工厂(1965年隶属县管,1974年收归省食品公司)。翌年日屠宰生猪能力达400—500头,加工的
白条猪除按计划供应市场外,还向苏联、意大利等国出口。1974年后,县城肉食加工和供应,
由商业食品公司肉食加工厂负责;乡镇则由食品收购站经营。近年来生猪屠宰技术不断提高,
加工设备进一步改善,县城增加冷藏设备。1980—1985年,县内屠宰生猪110 335头,最高年
份1981年为23 364头。城乡肉食供应有余。每年均调往外省市及工、矿、林、油区,肉食品供
应也由单一品种发展到多样化。市场销售品种除鲜肉外,还有大油、红肠、头肉、水晶肚、蹄、
心、肝等各类熟食品。通过贯彻《食品卫生条例》,加强肉食品的市场管理,对肉食部、饭店、
市场上出售的肉类均进行严格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