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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汽车修理

第三节 汽车修理




  

  新中国建立前,县内拥有的汽车数量很少,汽车修理业务由驾驶员承担。锻、铆、焊等活
计则到铁工厂加工。人民政权建立后,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和国内解放战争的需要1947年在县
城建立了黑龙江省运输公司汽车队修理厂。1958年由县工业局领导,1959年改归嫩江地区交通
局所属。厂区面积2 000平方米。有职工57人。该厂承担着县内及邻县汽车的中修、大修业务。
1950年以后,县内又成立了搬运公司(后改为运输站、运输公司)。1956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
改造运动的深入,将社会上个体的运输车辆组成了运输一社、运输二社、运输三社。随着马车、
牛车逐步淘汰,汽车数量不断增多,维修业务相应扩大。运输公司、运输社内部成立了修理车
间,以自修为主,少量对外营业。60—70年代:县内各行各业相继购置汽车,较大型企业则组
建汽车队。并配有专业修理人员。大修或较难修理的业务,则需送入县汽车修配厂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