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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水利材料生产

第四节 水利材料生产




  

  50年代至60年代,县内集中力量大搞水利设施建设,农田水利配套工程日趋增加修建桥
涵所需的水泥管、水泥板等材料,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行设计加工,不足部分要靠外地购进。
1975年,水利部门建立1座水泥制品厂。生产中小型水利工程及桥涵所需各种型号的涵管、水
泥板。

  兴修水利、构筑桥梁及铺筑标准公路所需的块石、砾石、工程砂等建筑材料,县内自产有
余。新中国建立后,县内组织各社队开采境内丰富砂石资源,尤其北兴、曙光以及乌裕尔河沿
岸的河南、双河、河北、滨河、古城等乡镇;鳌龙沟沿岸的古北、向华、涌泉等乡都有开采砂
石的工程队及个体采石挖砂户,每年为县内及外省市、县提供大量砂石材料。1985年计采块石
14.9万立方米、砂子3.1万立方米、河流石1000立方米,产值达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