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服装加工
第四节 服装加工
民国时期,县城即有成衣铺(局),以手摇缝纫机制作各种服装。1935年(伪康德2年),县
城内有20—150元资本的成衣铺15家。1943年(伪康德10年),县城缝纫组合有36家成衣铺组成,
北兴、西城等外镇亦有少量成衣铺制做服装。
1949年,县城成立职工缝纫部,1951年县民政科组建军属被服厂。1953年9月。将2家工厂
合并,扩大生产规模。有职工50余人,缝纫机30台。以给百货公司加工制服为主,兼对社会加
工零活,年生产服装10万件,产值50万元,利润1万元。1956年个体服装店组成生产合作社,
缝纫工人80名,以给百货公司加工为主,兼做零活。年加工衬衣、便衣8万件,产值50万元,
利润2 000元。1958年被服生产合作社、鞋帽社、克山镇洗染厂都并入国营被服厂,缝纫工人
增加到95人,缝纫机80台,年加工单衣、棉衣10万件,产值50万元,利润1万元。1959年国营
和合作社分开,1964年又合并为被服社,职工110人,年加工服装12.5万件,产值90万元。利
润2万元。1970年职工增加到270人,缝纫机118台,年加工各种服装20万件,产值230万元,利
润2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个体服装店迅速增多,市场竞争激烈,集体服装厂加
工量急剧下降。1985年加工建设服、童装、男女上衣计9.6万件,年产值138万元。亏损6 000
元。男女童装被评为省优产品。建设服从1979年起始终保持地优产品称号。截止1985年,全县
城乡共有个体服装店95家(农村30家),从业人员100人,产值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