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供电能量
第十章 供电
第一节 供电能量
1926年(民国15年)12月,县城商人杨益三、苏香圃等16人,联名呈请县公署创办电灯公司。
经批复后即在南大街路西(今运输公司处)筹建。杨入股较多。被推举为董事长,定名为益泰
电灯厂。发电设备有100马力蒸汽机1台,70千瓦发电机1台,直接发出220伏交流电,定时(16—
24时)为1家油坊和百余户绅商户供电。到1932年,电灯发展到150多盏时,电力已供不应求。
1932年(伪大同元年),日本侵略者占领克山后,益泰电灯厂被日本侵略者接管,日商投资
伪满币5万元,独揽电力,并将厂名改为克山电业股份有限公司。1934年(伪康德元年)末,北
安发电厂架设一条通往泰安镇(今依安县城)22千伏输电线路途经克山县城,通过克山电业支所
T接后,供城内动力和照明用电,益泰电灯厂停止供电。1935年,县城内配电线路东至今挂车
厂,西至三道街,南至南门里,北到三道街。1936年,配电线路北延至今第一中学,东伸长至
种马场,西到火车站,南达亚麻厂。有7家工厂使用动力电,电灯照明户增至400多家。1945年
以后又有制油厂、制材厂等12家工厂使用动力电。
新中国建立后,供电业有了较快发展。1951年新建变电所后,配电线路继续延伸。镇内全
部通电后又扩展到2个公社、23个大队、45个生产队,配电线路总长25公里。高压电柱150杆基。
1961年县内有2个农村公社通电,到1972年全县17个公社、212个大队全部通电,通电生产队有
1 291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97%。供电事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尤其
对境内西北部农村钻机电井。改良水质预防疾病等发挥了重大作用(详见水利志)。人们历来梦
寐以求的“点灯不用油,推碾拉磨不用牛,铡草不用人点头”已变为现实。1985年全县购电量
达5 253万度,其中工业用电1 808万度,占用电总量的34.4%,农业用电1 766万度,占33.3%,
照明用电1691万度,占32.3%。同历史各时期比较,1949年全县购电量仅102万度,1959年增
至335万度,1969年增至1 389万度,1979年又猛增到4 625万度。1985年比1975年增长54%,
比1965年提高10.6倍。工业生产用电也随着生产发展而迅速变化;50年代基本是手工操作或使
用皮带传动的车床,1950年用电负荷仅183千瓦。到60年代,各工厂的机械使用量不断增多,
1960年用电负荷增加到880千瓦,1980年猛增到37 653千瓦,比1970年的6 125千瓦增长5.1倍。
其中农副产品加工用电负荷,1980年为22 621千瓦,比1970年的2 800千瓦增长7倍。照明用电
负荷1980年为7 320千瓦,比1950年的480千瓦提高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