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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七篇 城乡建设

篇下序




  境内近代集镇、村屯建设于清乾隆年间重新兴起,村屯先于集镇,并与土地招垦放荒同步
发展。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额鲁特蒙古族人依克明安公迁至乌裕尔河沿岸放牧谋生,兼
事耕种,开始建造房屋,逐渐形成屯落。至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莽鼐宫(今滨河乡所在
地)一带不仅人烟渐密。且有少许作坊,村屯建设已具雏形。当时房屋建设以土草结构居多。
即土垡(或坯)砌墙,木架做梁,草苫房盖。由于开设砖窑,遂建起一些砖木结构房舍,亦有前
墙为砖,东西“山墙”与后墙用土坯砌筑(俗称一面青),多为油坊、店铺等商工业用房。自清
光绪三十年(1904年)始,清政府撤销对东北的封禁政策。采取招垦实边措施,不分满、汉,广
招垦民,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已有河北、山东、辽宁、吉林、湖北等省的农民,陆续来克
山境内的润津河、乌裕尔河及鳌龙沟、讷谟尔河沿岸建房定居,结束了清康熙年间人烟绝稀的
历史,村屯建设加快。

  清宣统元年(1909年)布海官道(今讷河至海伦)修竣,于察霍勒(今克山县城)设“三站”。
从此,来自辽宁、吉林等省的垦民与客商。沿官道北上,集居于“三站”,修宅建院,或开设
店铺,或兴办作坊,开始了城镇建设。到1913年(民国2年),讷河直隶厅于“三站”建察霍镇
时,常住居民已达千余户,并于1914年进行城区规划,定基放线,形成长宽各1.65公里(俗称
三里三)的正方形街基。1915年(民国4年)克山设治后,随着官廨的修建和工商业户的增多。城
镇建设日趋加快,至民国中期,临街砖瓦房到处可见,且有2层楼房5座。东北沦陷时期,日伪
当局从统制经济需要出发。对城镇建设虽有规划,并开展整修道路桥涵、园林绿化等项建设。
但速度缓慢,城区面貌变化不大。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重视城乡建设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建设规划,安排建设资
金,组建施工队伍,更新施工设备,使城乡建设进入迅猛发展的新阶段。至1985年,全县基本
建设国家投资总额达11 885万元,年平均投资321万元;房屋竣工面积83万平方米,其中2层以
上楼房89座,建筑面积12.42万平方米。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城乡人民的辛勤努力,克
山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城区规划日趋合理,农村环境得到改善,成为道路畅通、林茂粮丰、建
筑规模日趋壮观的边陲重要县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