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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园林绿化

第六节 园林绿化





  

  1919年(民国8年)。于县城东南隅筹建公园,在园内建1座大厅,专为招待上级来客之用,
厅内书有“今古芳春”牌匾。1929年(民国18年),县公署实业局拟定“植树造林大纲”,同时
制定《克山公园规划》,并付诸实施。公园长、宽各150米,占地22,500平方米,取名“怡园”。
公园四周栽植杨树,中央过道旁植柳并栽植花草。园内建有园工室、花窖和文庙。1930年(民
国19年)至1936年(伪康德3年)间,县城每年都坚持植树造林,以期绿化点缀,但由于缺乏管
护措施。只有怡园(即克山公园,后习惯称东南花园)、县公署(今政府街)、西大营(今克山二
中)、国立农事实验场(今克山农研所)周围和县城至火车站公路两旁有一部分杨树和柳树得以
保存。怡园亦因管理不善,渐次荒废。

  新中国建立后。县城曾多次发动群众植树绿化。特别是J 958年,在“大跃进”推动下,
组织机关干部、企枣业职工、学校师生、城镇居民等开展群众性植树运动。大街小巷道路两旁
每2米远植树1棵,县城四周城壕植树5行。2米远1株,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进行四旁绿化,
全城共植树10万株,绿化面积21 750平方米。此后年年植树,但因管护不善,成活率和保存率
均较低。“文化大革命”期间,树木遭到严重破坏,城内公共绿地甚少。

  1981年。在县城西北青年水库东南侧筹建克山公园。并没公园管理机构,定编5人,隶属
城建处管理。始建时以园代圃(苗圃),先行栽树,后植花草,整修道路,逐渐成园;利用水库养
鱼划船。1983年后,对城内主要街道的行道树进行更新。淘汰老杨树、老榆树,栽植3—5年生
的垂柳或白皮柳。至1985年,县城共有行道树10万余株,其中垂柳或白皮柳6千余株,绿地面
积达20万平方米,覆盖率达11%。公园内已栽植杨树、垂柳、塔松、龙须柳、榆叶梅、锦鸡、
金老梅等树木花卉10多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