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卫生管理
第九节 卫生管理
1929年(民国18年),县警察局设卫生股。每逢星期日检查工商业户和市民卫生,并置清扫
夫4人、卫生车2台,清扫城区主要街道。1 934年(伪康德元年)1月,镇内成立卫生队(隶属城
区警察署),设警长1人、警士4人、卫生夫1 0人。备有卫生车辆。专事街道卫生、公共厕所及
垃圾箱的管理,并向居民住户按等分级征收清洁费。1939年(伪康德6年),卫生队扩大到25人。
于各街巷口设木制垃圾箱。城内设6处公厕。由卫生队负责清理和修缮。每到夏季向公厕喷洒
石灰。除蝇灭菌。
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一方面强化卫生机构。加强卫生设施建设;一方面动员全社会
力量齐抓共管,搞好环境卫生。1953年。县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克山镇在建立相应领导
组织的同时。加强了镇内卫生队的力量。1958年。结合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
运动,在城内开展清除垃圾、填平污水坑和疏通沟渠,使城区卫生面貌大为改观。1980年后,
卫生队先后淘汰了马车、牛车,购置12马力柴油拖拉机25台,解放牌翻斗车1台。吸粪车1台,
洒水车1台。是年6月,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民办卫生队,每2个居民委为1个清洁责任区,设卫生
员2—3人。手推车1台。负责搞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污物和排放污水。全镇
共设民办卫生员58人。1985年,镇卫生队改为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人员增至70人,设正、副
站长3人,配备清扫工1 2人,清运工36人,公厕清理工4人,街道洒水工2人。设垃圾点146处、
卫生箱1 88个,建公厕121个。年运出垃圾污物17.8万立方米,公厕吸粪3000余吨,街道洒水
近3 000吨。用于卫生管理的事业费达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