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澡声治理
第三节 澡声治理
新中国建立后,噪声污染逐年加剧,县城表现尤为突出,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噪声主要
污染源,一是工业噪声;二是各行业使用的发电机、引风机、鼓风机等噪声;二是机动车辆运
行噪声。经监测,1984年县城环境噪声为60.3分贝,超过一类混合区标准5.3分贝;交通噪声74.3
分贝,超过国家规定交通噪声标准4.3分贝。
1980年后,县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提高人们对噪声危害的认识,并加
强声源管理。采取隔绝排空、搬迁转向、撤换拆除、改变时间、控制噪声发展扩散等方法。综
合治理噪声污染。1 985年。已治理噪声区37处。治理后的噪声指际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