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摊贩 东北光复初期,县城内近600家私营商户中,个体摊贩为多数,一些小本经营的商户,摆
脱日伪时期“同业组合”的束缚。纷纷走上集市或街头。摆摊出床;亦有肩挑货担。走街串巷,
或深入村屯,长街叫卖。被称为“货郎”。摊床多以经营同一类商品为主,如布床、麻袋床、
袜床、颜(染)料床、盐床、米床、豆油床、烟卷床、干豆腐床、鸡床、鸡蛋床、肉床、鱼床、
点心床、切糕床……等等。“货郎”则多经营生活日用品、小儿食品、玩具等,如针、线、顶
针儿、妇女发卡、耳坠儿、手镯儿、发带儿、腿带儿、鞋带儿、拨浪鼓、烟袋嘴儿、烟袋锅、
烟袋杆、烟卷、火柴、糖球儿……等等。据1 948年10月统计。县城有各类摊床577个。其中集
市有371个。街头206个。见下表:
克山县1948年县城摊床统计
单位:个
经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个体摊贩逐渐减少。1 956年公私合营后,县城
内除集中在农贸市场,以经销农副产品为主的自由贸易摊贩外,其它街头摊床所见无几。60年
代,从合作商业退出一部人员,从事个体修鞋、理发等营业。70年代初期。出现一些卖冰棍和
清凉饮料的小商贩。70年代中期。全县城乡普遍推广辽宁“哈尔套大集”经验,县城各商场、
店铺走出店门。临街摆设摊床。亦有组织流动售货车,深入大街小巷,叫卖于市。每逢周六,
举办周末夜市,开展夜宵。饮食业尤为兴拢整个商业市场被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占领。在农
村集镇,每逢星期天为集日,供销合作社等商业经营机构。均到集市设床摆摊。展销商品。村
屯各户也将禽、蛋、仔猪、柳编等农副产品,运至集市出售。平时禁止私营交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整经济结构。实行双轨制,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市场上出现了
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渠道、少环节的商品经营形式。在商业网点不断增加
的情况下,摆摊出床的个体商贩与日俱增。不但新建的农贸中心市场常年货无空位。南二道街
老市场客流不断。还扩展到东、西三道街。北二、三道街等多处市常经营范围之广、品种之多
为历史罕见。到1985年。县内有各类个体摊贩1 465个,其中从事商品购销938个,饮食业341
个,服务业186个。详见下表:
克山县1981—1985年个体摊贩统计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