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个体工商业户管理 1947年12月和1948年两次对县城的私营工商业户和摊贩进行统计,以加强管理。1949年建
国后,人民政府对个体工商业户和摊贩的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在1 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
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体工商业户全被取消,只保留了一些有证商贩,允许他们在县城内或农
村走街串巷销售小百货商品。到1961年,又出现了个体工商业户37户,1962年发展到75户。
1963—1981年,个体经济处于被限制的境地,仅有修理服务业保留了少量的个体户经营,但发
展缓慢。1961年,个体修理、服务业有17户,1962年仅达到42户。1 963—1971年仅剩25户,
1972—1979年减少到15户。到1980年,商业服务业个体户一跃猛增到308户。翌年达到753户,
1985年则发展到2332户。工业及其它行业个体户从1982年开始大量涌现,其数目也超过了1000
户。截止1985年末。全县个体工商业户为3 353户,从业人员4 080人,注册资金464.2万元。
年营业额2626.6万元。1983—1985年。全县个体工商业户共向国家缴纳税金187.6万元,管理
费29.1万元,认购国库券11.78万元。
1 985年末统计,全县平均每千口人有个体工商业经营网点7.8个,县城每千口人有个体商
业经营网点18个,全县683个自然屯,平均每个屯有1.6个。
为了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1982年县工商局内设立个体经济管理股。通过各种方法
进行检查管理。到1985年末,共检查了2 885户,其中违章违法、短斤少两、以假充真、骗买
骗卖的共有431户,依据情节轻重进行了处理。同时,还加强了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指导与支
持,组织开展文明经商、礼貌服务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以及技术培训工作。在1985
年的检查评比中,评选出文明个体工商业户79户,其中35户被评选为齐齐哈尔市文明个体工商
业户。在技术方面达到一级店标准的有8户。达到二级店标准的有22户,达到三级店标准的有
42户。
克山县城区1948年私营工商业情况统计
克山县城区1948年10月摊贩情况统计
克山县1985年个体业户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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