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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境域变迁

第二节 境域变迁




  一、清末时期的疆界面积

清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三年(1906~1911年),放荒伊始,甘井子荒务局、巡防局设治初
期,疆界是:北至金东北路界壕遗址照壁山与西布特哈总管署辖区为邻;东与西布特哈总管所
属嫩江、诺敏河右岸的小梅斯、绰尔哈、萨马街、托索霍莫尔丁、莫古沁、查哈彦、胡尔土会
等索伦杂部打牲部落毗邻;南与黑水厅暨后龙江府管境遐接;西至中东铁路线与雅鲁辖区接界。
总面积为3321.7平方公里。

  二、民国时期的疆界面积

民国6 年(1917年),依据自然地理特点,以金界壕遗址为边界地物划界。将甘井子佐治
局属辖金界壕以北的照壁山各户小段荒原划给布西。民国9年(1920年)9月,准据黑龙江省长
公署令:将嫩江右岸布西属的绰尔哈、小梅斯、萨马街等老布特哈村屯,以嫩江江道为自然边
界划给甘井子佐治局。是时的疆界四至为:北至金界壕遗址与布西、雅鲁设治分界;东至布西
所属诺敏河右岸的托索霍莫尔丁、莫古沁、查哈彦、胡尔土会老布特哈村屯土地毗连;东南至
嫩江江岸与布西设治局辖区隔江相对;南迄龙江县土地交错相连;西止中东铁路线与龙江分界。
总面积为3447平方公里。

三、日伪时期的疆界面积

伪大同2年(1933年)10月,将诺敏河右岸原布西属辖的托索霍莫尔丁、查哈彦、胡尔土
会等达斡尔族村屯所属地方,以诺敏河为界划入甘南版图。此时的全县疆界面积是:北至金东
北路界壕遗址,与兴安东省阿荣旗、布特哈旗分界;东及东南隔嫩江、诺敏河与布西、讷河、
富裕县为邻;南与龙江县接界;西至滨洲铁路线复接龙江境。总面积为4731平方公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疆界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域初无变化。1958年7月间,为国防建设需要,将甘南西部靠
滨洲铁路沿线的甘南县保安乡(今中兴乡属境)三皇庙等3 个自然屯地方征用划给齐齐哈尔市
华安区(今为碾子山区)。

1963年6月29日,甘南县与齐齐哈尔市双方根据彼此边境居民在生产中多年存在的边境纠
纷,经过市县双方实际踏查与充分协商,达成初步《行政界线与资源利用界线的决议》,于1975
年4月23日双方派员正式勘界。本着1957年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管理局、省民政厅编制的《黑龙
江省行政区划图》(统称“五七线”)与上述《决议》,做了定点测量并用拖拉机开沟或封堆
为标,将齐、甘市、县行政界线作出调整。

1982年9月15日,甘南与齐市双方又据甘南西部地区中兴乡黄牛场与齐齐哈尔华安牧场,
彼此在土地与资源利用上产生的争端,经过协商达成了《齐齐哈尔市、甘南县行政区划界线协
议书》,对该地区的边界又作出了部分调整。经过上述几次的调整改动后,甘南县的疆界与幅
员面积始形成今日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