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日伪时期行政区划
第三节 日伪时期行政区划
伪大同2年(1933年)10月16日甘南设治局改为甘南县公署。是年将诺敏河右岸原布西所
属:托霍索莫尔丁(白铁街基,今平阳镇)、查哈彦(今查哈阳)、胡尔土会等村屯地面,以
诺敏河为界划归甘南县;又从第二区(宝山)、第四区(东阳)界内划出部分村屯地面,置为
第五区。即:第一区甘南镇,主村15,副村49,第二区宝山镇,主村12,副村83,第三区四方
山,主村12,副村16,第四区东阳镇,主村13,副村66,第五区平阳镇,主村19,副村119,全
县合计主村为71个,副村为333 个。
伪大同2年(1933年)12月,日伪当局为加强对地方的行政统治,施行“十家连座”制度,
暂行保甲制,将5个区改为5个保,61个甲。甲以下每10家为1个牌,全县共建579个牌。
伪甘南县行政区划(保甲)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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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康德5年(1938年)改行街村制,撤销了全县原5个保,划分为11个村,置村公所。村以下
设屯,置屯公所。全县共为11个村、67个屯。伪康德10年(1943年)对全县各村布局、驻地、距
离、村名作了部分调整改动,调改后仍是11个村。
伪甘南县行政区划(村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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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甘南县行政区划调改后村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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