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自然灾害第一节 旱灾 春季(3至5月),蒙古气旋活动频繁,多风少雨,蒸发量大,空气干燥。历年平均春季第
一场透雨在6月11日,最晚拖迟到7月22日(1959年)。县内有“十春七旱”的气候特点。据新
中国以来资料统计,春季平均雨量在49.2毫米,仅占全年雨量的11%。从1950年以来的35年间,
共有23个春旱年份,其中以1954、1959、1961、1965、1977、1985年6年春旱最为严重,干旱面
积大,持续时间长。播在地里的种子由于土壤水份不足。出现炕种、芽干的现象。已经出苗的
作物,如小麦等,因干旱抑制了生长发育,严重的成片凋萎枯死。1959年全县干旱面积83万亩,
占播种面积的50%。1961年发生重春旱,受灾面积80万亩,占播种面积的57%,是年粮豆薯单
产仅达94斤。夏季虽然雨量比较集中,但是有些年份,。由于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势力较弱,本
地上空偏南气流不强,雨季结束的早或是雨季不明显。而使8月份雨量不足60毫米,出现夏旱
秋吊,若7月份雨量少于80毫米,都有旱灾发生。
县内各年代气候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