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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灾水蚀

第四节 风灾水蚀



  县内常年风多、风大,各月均可出现。春季在蒙古一带经常有低压形成,其东移至东北地
区后加深,在它的影响下,常出现偏南转偏西大风,造成风害。全年平均风速在8米/秒(5级)
以上的日数有111.8天,而每年春季(3~5月)8级以上大风平均就有14天之多,占全年60%,最
大风速达到28米/秒(相当10级);其中四、五月份中风速在8米/秒以上日数有38.3天,约占
全年30%左右。大风造成春旱,使春播瞎苗毁种,有的刮得垄沟、垄台一平,谷子苗露主根;
岗包处小苗被刮走,洼地处被沙埋。全县耕地受风蚀面积达3l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1%。
因风害春播毁种面积最高年份达20万亩(1964年)。

   县内累年四、五月份定时各风向大风天数

   (天、%)




  注:s南 SSW南南西 SW西南 WSW西西南 w西 WNW北北西 NW西北 NNW北北西 N北 NNE北北
东 NE东北 sE东南

据资料统计,全县有水蚀面积52万亩,占幅员面积的22%,其中耕地水土流失面积为38.8
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4.2%。据测定由于风雨剥蚀,表层土壤损失很大。年平均风、水蚀表土
2至4毫米,折亩跑土0.8~1.6吨,使许多坡耕地出现破皮黄、火烧云,山石裸露,地力严重下
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