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营管理 县内农业由新中国建立初期的一家一户生产,到1956年特别是1958年变为集体经营后,逐
步形成了一套经营管理方法。主要是: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管理、物资管理、民主管理
等5 个方面。收益分配则是经营管理的综合性成果反映。
一、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在农业经营管理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凡基本核算单位,都制订中长期农业发展规
划(农林牧副渔各业及种植业内部各作物发展比例)和年度计划、季节性作业计划。其内容包
括:生产、财务、分配、基本建设、公益金使用和劳动力使用等项。也通称为“一年早知道”,
写在大张纸上,贴在生产队(或大队)办公室墙上,作为目标,为之共同奋斗。
二、财务管理
互助组阶段。生产资料和劳动果实为个人所有。主要形式是换工插犋。在秋收以后,用现
款或实物(主要是粮食)互相结算。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农民把自己的生产资料作价入股归集体所有。合作社设会计、
现金和物品保管员;设立账目,集中核算,统一分配。当时坚持了“账、钱、权三分管”的制
度。勤俭办社的风气很浓。县内中兴区太平初级社党支书记吕和,带大车去齐齐哈尔市送公粮
或给社里办事,一个往返需3 天,为了节省开支,带上玉米面、小米和咸菜,自己做饭,不报
销补助费。初级社收益分配办法是,把社员实际应分得总额的10~30%按社员投入的生产资料
和现金(股金数)计算到户(亦称“按资分配”);其余70~90%依照个人所得劳动工分进行
分配(亦称按劳分配)。是时把这种分配劳动果实的办法称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社员的土地无偿归集体使用,其它生产资料分为固定资产(耕
畜、车辆、大型农具)和生产费用(种籽、草料、小农工具和一部分现金)两种性质。凡是属
于固定资产的,按照全体社员投入的平均数确定为公有化股金,每个男劳力189元上下(即150
~220元);凡是投入的小农具、种籽、草料和一部分现金。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入社男
劳力均摊为生产费股金,每个男劳力120元上下(即100~150元)。社员实际投入超过这个
标准数的部分,为社员投资,由集体逐年还给社员;社员实际投入不足这个标准部分。由该社
员从劳动收入中逐年补齐,个别困难的贫下中农。由国家发给贫农合作基金给予补偿。财务账
目高级社建立。集中核算,统一分配。生产队(原初级社的范围)为报帐单位。在财务管理上
除了沿用初级社的办法外,对经营消费实行了“定额”包干给生产队,由生产队再包干给责任
人,超支不补。节约有奖。在经营的收益中,对社员实际应分得部分,根据“按劳分配”的原
则,即按个人所得工分进行分配。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各高级社改为耕作区,把帐目集中到公社,以公社为单位集中
核算,统一分配;耕作区为报帐单位。在经营收益中。对社员实际应得的部分,实行了“供给”
和“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1959年初,又把以公社统一分配改为耕作区核算分配。是年,
各耕作区又重新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耕作区对生产队实行“三包四固定”,即包工、包产、
包财务;土地、车具、劳力、耕畜固定到生产队使用。生产队把小件农具以质论价包干给个人
使用。损失赔偿,节约有奖;消耗性物资及费用。定额包干给个人,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种
籽、草、料包给专人管理使用。1960年耕作区改为生产大队,1961年县委在中兴公社太平、绿
化、建设3 个大队进行基本核算单位下放试点,1962年2 月全县实行了“三级核算。以生产队
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制度。生产队的财务管理自成体系,做到收支有审批,消耗(费用)有定
额。财务有包干。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队的一切权力被造反组织掌握。
致使财务管理混乱。出现贪污盗窃、侵占公款、损失浪费等问题。同时,生产不计成本,劳动
分配平均主义也越来越严重,收入下降,费用上升。积累少。社员分配低。“三角债”(集体
欠国冢、社员欠集体、集体欠社员)和干部、社员、职工欠款以及外单位欠款逐年增加。到1977
年“三欠”(干部、社员、职工)总额已高达952万元,占生产费基金总额的64.4%。许多生产
队只能靠贷款维持生产,出现一些贫困队和“空壳队”。1977年末短期贷款304 万元。长期贷款
172万元。是时全县共有生产队849个。平均欠贷款5607元。
1971至1985年生产队三角债和外欠款情况
单位:万元
1978年以来,县政府对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财务工作进行了整顿,并从1980年始实行了
“费用定额财务包干”以后,亩投资、元投资效益、斤粮费用等经济指标情况有所好转。
1957~1985年全县农业三项经济指标情况表
单位:元
1978年,在整顿生产队财务的同时,查哈阳公社试行了会计档案制度。全县进行了推广。
到1980年县内农村会计档案室(柜)普遍建立了起来。对推动财会和财务审计工作及维护财会工
作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983年全县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车辆、农具、畜力下放到户。由大队
(行政村)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年终各农户按合同向大队缴纳一定数量的承包费。剩下的收
入归己。从此结束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经营管理形式,代之而行的是以农户为主的家庭核算形
式。同时建立起“屯有村管”的双层经济结构,制订了新的财务管理办法。为了掌握农村经济
动态,搞好经济分析,帮助农户经营致富,在农村中建立起20%抽样户和每屯3至5户经营管理
示范户,建立简易帐本,记录各项收支。按农时季节帮助农户总结分析管理上的经验教训,年
终进行抽样调查。
三、劳动管理
农村男女青年凡具备劳动能力的均可入社参加劳动。初级社时,规模小、人员少、打头
(领工人)领着干。劳力分整半。当时,社员使用劳动手册,按日记载劳动事项。社里备有工
分帐薄,按月结算。高级社时期,首先在宝山乡靠山农业社(今靠河与青山村)进行“定额计
酬”试点,之后在县内推广“定额计酬”办法,内容概括为:零活搞定额。整活大领工,技术
给附加,杂活标准工,几员(如放牧员、饲养员等)固定工的办法。当时较好地发挥了每个社
员的特长,对发展集体经济起了一定作用。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出工大帮轰、一窝蜂,出现
混工分现象(老八分、少八分、混一天也八分)。1960年至1961年间,实行了“三包四固定”
办法以后,生产队的劳动管理混乱状态有了改变。1962年初开始实行“三级核算,队为基础”
的制度。采用分组作业,底分活评。因人派活。按活记分,年终奖励或技术附加,以及包工定
额等办法进行管理,调动了社员生产积极性。1964年至1978年间,推广了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
队的“出勤记工。自报公议”的劳动管理方法和工分与口粮挂勾的办法。1979年以后,逐步实
行了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宝山公社1979年有23个生产队采用包干到组,联产计酬的责任制度,
经济收入比1978年增长32.6%。1983年县内彻底结束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劳动管理形
式,实行了“联产承包到户”即“家庭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自身的内在热情。生产积极
性高涨。1983年全县农业经营总收入比1982年增长45.1%。人均收入提高73%。
1980~1985年全县劳动组织情况表
注:1985年生产队数为自然屯数。
四、物资管理
初级社时期设有固定财产登记簿、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和库存物资帐。1956年至1977 年期
间,已将固定财产登记簿改为固定财产帐,把固定财产纳入帐内核算,在年末分配决算前进行
一次清点处理。1977年以后。在农村推广了物资保管专库化、使用专责化、入出库制度化、库
容陈列化、农具维修经常化的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1979年至1982年期间开展了物资管理升
级赛,推动了物资管理制度日趋健全。1979年物资管理升级赛中检查统计,在864个生产队中,
甲级仓库163个,乙级仓库326个,丙级仓库259个。丁级仓库116个;到1982年,在1140个生产
队中。甲级库上升到679个。乙级库342个。丙级库114个,丁级库只有5个。
五、民主管理
集体生产组织的领导班子都是由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任职期间。一切重大事项,如
制订、落实生产计划、财务收支、收益分配等等,均由队委会提出意见经社员大会民主讨论决
定。财务帐目和劳动工分定期张榜公布。1963年以前实行了“四上墙”(工分、粮食、现金、
收支分配)制度。1964年以后,实行了“开门帐”。把现金流水帐、实物流水帐、专用基金帐、
收入分配帐、费用支出帐等5 本帐目,记完后让社员随时查看。劳动计工使用“劳动工分公开
表”代帐。民主管理对贪污浪费、占款、记帐拖拉等问题。起到了限制监督作用。1972年开始
又推行了“五理”的民主管理方法,即月理财、季理物、农时季节理劳动、年初理计划、年末
理分配。日常由。民主理财小组进行监督。民主管理在正常情况下,对集体经济的巩固、发展
起到了保证作用。
六、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是经营管理综合性的成果反映。初级社阶段。收益分配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计
算公式:全年经营总收入减去经营总支出减去税金减去集体积累等于社员分配。在社员分配里,
以10~30% 按个人投入社的股多少进行分配;其余70~90%按个人所得工分进行分配。口粮以
每人平均500斤上下为限,按照收成情况和每个农户实际需要而定。粮食品种以自产为主,自
行调配。高级社阶段,分配办法是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社员分配部分全部按个人所得工分进行
分配。在实际分配中尽可能做到把全年经营总收入的50%以上分配给社员,90%以上的社员比
上年增加收入。1957年,自然灾害较重。全县有25.7%的农田受灾,其中绝产面积占一半。灾
区口粮人均数下降到400斤左右。人民公社化以后,由于1959年至1961年间,自然灾害严重。完
不成征购粮任务的队和减产队人均口粮仅有百斤上下,最高的也不足360斤。日常多以瓜、菜代
食。1958年至1961年,是县内农村收入和分配的低潮时期,劳动日值几角钱,有的只有几分钱。
1962年至1966年5年间,全县农村收入和分配有所恢复和上升。社员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十年动
乱期间(1966~1976),经营管理混乱。收益分配下降,贫困队(高产穷队)、“空壳队”有
了增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83年全县实行家庭承包制。是年(1983年)农村人均
收入增加到361.60元,居全省、全区(嫩江地区)的上游。1984年在多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
人均收入仍达到410.70元。1985年人均收入达到417元。
1955~1985年人民公社收、支、分配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1962~1985年人民公社粮食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斤
1957~1978年地、县农业两项经济指标比较表
单位:元
1979~1985年省、地、县、三项经济指标比较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