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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植树造林

第三节 植树造林



民国15年(1926年)农历谷雨后,甘南设治局城内全体绅商沿街植杨树343株。民国16年
(1927 年)5月10日,于城基大街举行植树典礼大会,栽植杨、柳树420株。民国19年(1930年)
4月21日,甘南设治局奉黑龙江省政府命令,举行植树典礼。设治员亲自率所属各界齐集城北音
河南沿举行典礼。礼毕遂按土址所宜植杨、柳树300株。是时,甘南设治局向黑龙江省政府呈报
植树表:

   黑龙江甘南设治局植树表




日伪时期,日本开拓团又毁林垦荒,至1945年,县内天然次生林大都是丛状柞树萌条;许
多有林山头成了秃山。县内人工林极少,十里八村只能见到几棵“疙瘩杨”、“弯把树”。

1949年4月,县政府县长杨白章提出全县每人至少要栽活两棵树的任务。

1950年实行封山育林,使16.8万亩天然次生林、柳条通和散生林得到恢复和发展。并发动
群众造林,增加人工林面积。据统计1950年植树造林36亩。1951年,为治理风沙干旱,国家把
甘南县列入“东北区西部防护林”建设的起始县,县内开始营造了防护林基干林带;同时也进
行了春、秋两季群众植树造林。1952年造林面积达2617亩,其中防护林基干带4条、面积2250
亩。1954年,进行了全面的防护林网规划设计,使农防林的营造达到科学合理。县内先后营造
大基干带达到8条,是年造林3073亩。1957年,国营苗圃发展到3处,群众育苗兴起,推动了植
树造林的发展。是年造林1.2万亩,其中农防林6923亩。1958年,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
化的进程,植树造林也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上报到县的造林面积达86090亩。但在“大炼钢铁”
中,滥砍乱伐林木,钢铁没炼成,大片天然成熟林遭到破坏,群众造林积极性受到挫伤。1959
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县人委于5月份制订了《甘南
县绿化园林化方案》。12月份,经省林业部门批准,确定县内新建和扩建机械化林场8处。是
年国营甘南林场首先成立,国营林业事业开始发展,是年全县造林98821亩,其中国营造林11061
亩。1961年,8处林场陆续全部上马。是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
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县内作了认真贯彻执行。坚持了“依靠社队集体造林为
主,积极发展国营造林,并鼓励社员个人植树”的方针,调动了社员群众的植树积极性。1962
年,国营和社队集体造林2.2万亩,比1961年增加1.4万亩,提高1.75倍。1963年后,县内农田
防护林建设经过二次复查设计,使农防林设计更趋于科学合理。1964年农防林达到2.4万亩。比
1957年增长2倍多。1965年5月。按照省人委批转省林业厅《关于整顿国营造林林场意见的报告》,
对县内8 处国营林场进行了整顿,保留了甘南林场和绿色林场2 处。由于整场。大量宜林地被
社队耕种,国营林业建设规模缩小。1966年,县内林业正常工作陷于瘫痪,1967年,林业机构
被撤销。由于执行“以粮为纲”的方针,林业工作摆不上位置;社员个人房前屋后植树被说成
是资本主义尾巴而被割掉;许多社员个人植树已成林。都被逼迫砍光;原有的经济林几乎砍尽。
1971年至1975年。国家对林业进行了两次整顿,县内林业生产有所转机。1972年,县拟定了
《甘南县植树造林发展规划(草案)》,坚持以群众造林为主。与国营造林相结合的方针。在
四五期间(1971年至1975年)达到绿化上《纲要》。是年全县造林42116亩。其中国营造林11755
亩。1973年,县革命委员会林业科成立。6月份组织了93人农防林复查设计专业队,对1964年以
来农防林营造进行了全面复查和规划,使设计更趋于科学合理。是年造林面积达2.5万亩。1976
年县里提出造林10万亩的口号。实际造林5.7万余亩。1977年县革委会制订了《1977年至1985年
林业发展规划》草案。1978年,国家又把甘南县列为“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防护林建
设的重点县份之一;防护林建设一期工程正式开始。当年造林3.5万亩,其中防护林面积达8076
亩。1979年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3月12日为全国“植树节”。是年5月县内广泛开展全
民义务植树活动;仅县城内就动员3万余人到音河水库南山和在城内街道义务植树,种植杨、柳、
榶槭、丁香等20余万株。为了加快县内“三北”防护林营造进度。从1982年起,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四个班子领导成员分工包12个乡镇的造林工作,并从县到乡镇、村屯、层层实行
了造林绿化领导干部责任制。1982年4月17日,县级四个班子主要领导14人,由县委书记袁喜明、
县长贾树起带队到音河乡参加义务植树,栽植护路林144株,平均每人10株。是年春季造林前,
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有线广播大会,从县到乡镇;由机关到工厂、商店,广泛宣传全国五
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号召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运动。全县参加义务植树人员达
13万。植树70多万株。春季完成造林3.2万亩,其中国营林场完成3940亩,社队集体完成5879亩,
个人造薪炭林2.2万亩。各行各业完成107亩。1982年以来,县内普遍实行了林业生产承包责任
制,各种承包户达到2790个。其形式有:专业户,以造林、护林、管林为主,占承包户12.2%;
重点户,林耕兼管。既负责林业的造护管,又经营承包田,占承包户81.8%;开发性承包,把
不易造林的荒山,荒地、荒滩划给或承包给个人造林或联户开发。在领导方法上,把造林、育
苗生产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头上,层层签订“责任状”。把一般号召同具体责任结合起来把奖
惩紧密结合起来,保证造林任务的完成。1983年6月10日,县政府成立了农防林建设规划设计办
公室。接着,对农田防护林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设计,网眼为500×500米,主带5行。副带
4行;并采取边复查设计。边施工建设的方法。加快了防护林建设进度。1984年6月20日,成立
了“三北”防护林建设第二期工程规划领导小组。从7月至12月,对全县“三北”防护林体系建
设二期工程进行了实地设计规划,制定了二期工程规划工作方案。1985年春,防护林二期工程
建设扫尾。1978年至1985年。累计造林31.5万亩。保存面积为28.6万亩,保存率为90.7%。其
中防护林13.6万亩,占保存面积的47.6%;薪炭林10万亩,占35.2%;用材林47653亩,占16.6%;
经济林973亩,占0.3%;特用林185亩,占0.06%.在营造的13.6万亩防护林中,农田防护林11.7
万亩。占86%;水土保持林9019亩,占6.6%;水源涵养林676亩,占0.5%;牧场防护林61亩。
占0.04%;护路林6243亩。占4.6%;其它防护林2949 亩,占2.2%。

   历年造林、育苗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注:此表数字来自县林业区划普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