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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体工业

第一章 经济成分

第一节 个体工业



清末民初,属境内有零星的小手工作坊生产,为一家一户经营,前店后厂,既做又卖的个
体工业。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二站北有个老庄头,建小窑1 处,烧泥盆。民国9 年
(1920年)铁匠世家王振铎在今实验小学附近建小烘炉1 处,打镰刀、锄钩、锄板等小农具。
民国10年(1921年),从河北迁入属境的孙福庆开木匠铺l 处,制作农具和家具。至民国14年
(1925年)属境内形成了烧砖、打铁、制酒、制革、烤烟、木制农(家)具、豆制品等7 个自
然行业,计14家个体工业。民国16年(1927年)至民国18年(1929年),甘南镇一带有王福民
的三盛炉及义顺炉、双发炉、永兴炉、天和炉5 家铁炉相继营业。伪康德元年(1934年)县内
有个体工业35家,其中以铁、木、皮铺、成衣铺居多。到伪康德6 年(1939年)县内有果鲜铺
32家、肉铺4 家、酱园2 家、豆腐坊8 家、粉坊2 家、糖坊l 家、磨坊15家、铁炉20家、洋铁
铺11家、木铺25家、皮铺8 家、鞋铺2 家、成衣铺12家、银匠铺5 家、钟表店1 家、印刷刻字
3 家、染坊1 家、自行车修理2 家、窑业5 家、画匠铺4 家、草料窨子l 家、柳罐窨子2 家共
22个自然行业、166 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县内个体工业日趋萎缩。伪康德10年(1943年),
个体工业的铺店作坊只剩下百余家。1945年以后,在县民主政府的领导下,个体工业有了较大
发展。1949年全县个体工业户达236 家,从业人员518 人,总产值达25.1万元。1954年,全县
个体工业328 户,从事农具、家具、生活用品、文化用品、建筑产品、修理、食品7 大类36个
自然行业的生产。1955年以后,县内个体工业逐渐转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成集体所有制企
业。个体工业已不复存在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
补充,个体工业又发展起来。县内由1979年2 家个体工业到1985年发展为160 家,其中食品加
工业49家、缝纫业36家、木材加工15家、工艺美术制品5 家、化学工业2 家、陶瓷制品2 家、
金属制品44家、弹棉花7 家,从业人员200 人,年产值达35.87 万元,年缴税金1.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