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路
第二节 水路
甘南县的“一江二河”,即嫩江、诺敏河、阿伦河,曾有过水上运输。县内东部边境江河
嫩江和诺敏河,境内流长分别为46公里、54公里;中部的过境河阿伦河流长57公里。
一、主要渡口
刘焕章渡口在东阳镇五合星南张家亮子处。民国11年(1922年),刘焕章组织5 人,使用
小对子船2 只,人力摆渡,一次载3 至5 台马车。另有1 只小舢板,摆渡行人,每次载7 至8
人。摆渡费均为船长要价。伪康德10年(1943年),此渡口为伪警察署、吴家油坊、王秀峰等
人取而代之。1950年以后,此渡口归东阳镇运输站管理。有1 只大对子船,船工7至8人,1958
年渡口停业。
查哈阳渡口在现今的渠首处。伪大同元年(1932年)前,由对子船摆渡货物、车辆;由小
船摆渡行人,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渠首桥建成,摆渡停业。
平阳渡口在平阳镇八里桥处。民国18年(1929年),平阳镇老道庙的李老道(李海涛)带
领2 名老道,用对子船摆渡车辆及行人。民国19年(1930年)拉哈通火车。摆渡繁忙。后被拉
哈渡口取而代之。
二、水路运输
据史料记载,嫩江水路运输始于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的水上军事运输。后发展为民间
运输。民国19年(1930年)入籍俄人有“飞龙”牌汽船1 只,一次装客30人。开展嫩江水路客
运;从齐齐哈尔渡口起,止于布西,经由属境巨宝、东阳镇、平阳镇、查哈阳。民国20年(1931
年),嫩江船运有船户119 家,许多船只经由甘南东部邻嫩江的乡镇。伪大同2 年(1933年)
嫩江水运自东阳镇(沿江村)至齐齐哈尔(葫芦头),往下行2 日间,复(上行)3 日间。伪
康德元年至伪康德3 年(1934至1936年),齐齐哈尔水运情况统计,东阳镇船泊出入人数3 年
分别为:出154 人、入1 57人;出51人、入36人;出54人、入77人。县内达斡尔族人在嫩江上
曾放木排,一年2 次,春秋各1 个月。1 958 年左右停止。
新中国建立后,1958年水上运输过渡为国营。1959年首次命名的齐东(齐市至东阳)线通
航,松江l 号汽船2 日行,驻东阳镇,金坑村为临时停船点。翌日返航。1960年,齐齐哈尔通
往东阳的为机动船,客、货均运。1963年,齐查公路的东阳至巨宝乡区段修成,客船为公路客
运取代,故齐东水运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