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管理
第四节 交通管理
1950年,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内交通管理由民政科代管。1955年。成立县交通科,始有专
门的交通管理机构。1958年,成立甘南县养路段(1984年改为公路管理站),1973年,成立运
输管理站,1977年,成立监理站,均隶属交通局。
公路管理站除承担省级、县级公路养护外。还负责全县的路政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
由于对国家公路养护等有关政策、法令宣传和贯彻不够,县内有的地方经常发生随意盗伐和损
坏行道树、损坏交通标志和桥梁栏杆;靠近公路旁挖砂石,个别履带链轨车和农用犁、铧、耙
在公路上行驶;大雨过后强行通过等现象。1979年以来,县内逐步加强了路政管理,开展公路
养护政策和法令的宣传教育,实行定期性检查和经常性监督相结合,不断完善了路政管理体制,
保证了公路条条畅通和交通安全。到1985年,全县好路率达85%,比1960年提高15%。
运输管理站是负责全县公路运输的管理部门。建站以来,对县内的国营、集体公路运输企
业和个体运输户,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运价,按规定收取运输管理费。
管理人员经常深入运输企业。或在路段进行查漏补缴;对偷拉私运、抬高运价、私自结算的违
章行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实施罚款。1981年后,实行调车命令单,对运输车辆进行统一
管理。1985年10月,随着运输体制改革的深入,运输管理站改变了内部机构,加强了对运输管
理费的收缴、运费结算和票据管理;强化了运输市场的稽查工作。
交通监理站是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1949年前。交通管理未设监理。1950年
至1972年,在公路科(1955年改为交通科)只设1 名监理。1973年。监理人员增至3 人,其中
在平阳公社设监理1 名。1974年至1975年。在县城设2 名监理。平阳不设。1977年,成立了交
通监理站,共有7 人,其中3 人收缴养路费。站长由交通科副科长兼任。1984年,改为交通监
理所,人员增至20名,并设立了平阳镇、巨宝乡、长山乡3 个监理站,在县城设4 名交通监理
员,负责交通管理及养路费的征收工作。监理的具体业务是: .
执行驾驶员考验制度。从1950年到1957年,汽车驾驶考验均由省、地区组织考试。合格者
发放驾驶证。1958年后。县考验员配合地区监理所进行汽车、轮式拖拉机驾驶员考验工作。1982
年,地区将轮式拖拉机和摩托车考验权力下放到县监理部门。县组织考验。1983年以前,培
训驾驶员均采取以运代训的形式。经过鉴定申请转为正式驾驶员。1984年,省监理局实行了驾
驶员培训制度改革,除以运代训办法,县里设立了驾驶员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培训,结业进行
考试,合格者发放实习驾驶员证书。
执行机动车辆技术检验制度。自设监理以来,即对机关、企事业以及个人申报落户的机动
车辆进行初检,合格后发给准行证。对其它汽车。每年进行一次机动车辆检验。从1975年始。
每年增加1 次春季检验。
加强行车管理。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1977年加强了路面管理。监理人员开展了路检
路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驶。1983年以来。又开展了晨检夜查工作,使路检更加完善。
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凡交通事故发生在甘南境内的,不论县内外、省内外的车辆,均由本
县处理,视情节对事故责任者分别处以批评教育、警告、吊扣驾驶执照、缴销驾驶执照以及建
议追究刑事责任。对经济处理,则根据责任种类。进行经济赔偿。
自1979年以来,县内加强了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每年在5 月、9 月开展交通安全月活动。
普遍开展了群众性安全联合小组活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驾驶员礼貌行车活动。从1953
年至1985年期间,县交通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和加强。交通运输战线上涌现出不少遵守交
通安全的模范人物,其代表者有;1953年,县运输公司驾驶员白连山,被评为县、省先进工作
者,1955年,出席了全国群英盛会。1980年以来,县内评选出安全行驶百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
是马俊青、张亚廷、翟朝杰、傅荣山、王文汉、李贵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