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效益
第四节 经济效益
一、社会商品零销总额
1949年以前,社会商品销售是私有制经营形式,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经济效益等无确切统
计。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不同所有制经济形式商品零售额所占
的比重,随着国家政治任务的要求和经济体制的变革,也发生不断的变化。1950年,全县社会
商品零售总额212.9 万元。其中私营商业占46.5%,国营商业占11.2%,合作社商业占42.3
%。1956年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1957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 606.6 万元,
其中国营商业占32.7%;供销社商业占58.8%;国家资本主义合作商业占7.9 %;私营商业
(小商小贩)仅占0.6 %。1965年至1979年。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
中占主导地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重越来越大。1979年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占90.2%,集
体所有制商业占3.2 %,其它零售商业占6.6 %。
1980年以后,集体商业和个体商户逐渐增多,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又产生了新的变
化。1983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 1 23.7 万元,其中国营商业占45.4%;供销合作社商业占29%;
社会集体商业占18%;个体商业占7.2 %。而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187.3 万元。其中旧
营商业占42.7%;供销合作社商业占2I.1%:社会集体商业占24.7%;个体商业占5 %。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商品购买力有很大的增长。1950年。社会
商品购买力为212.9 万元。1957年社会商品购买力达1606.6万元。比1950年增长86.7%;1980
年社会商品购买力为6698.2万元。比1957年增长76%;1985年社会商品购买力10147.4 万元。
比1980年增长3.4 %。相当于1950年至1959年10年的总和水平。
人均购买商品额水平也有更大提高。1949年平均每人购买商品额水平只有23.4元;1957年
平均每人购买额达76.34 元,是1949年的3.2 倍。1977年人均购买额达118.5 元。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的1985. 年。人均购买额为288.67元。是1977年的2.4 倍,是1957年的3.1 倍,是
1949年的12.3倍。
二、经济成果
1945年12月,甘南镇内永兴福烧锅没收归公经营。查哈阳裕民泉烧锅。查哈阳裕民泉火锅;
东阳镇民主烧锅、东阳镇大众油坊、东阳镇油坊、东阳镇农具工厂;宝山镇烧锅;平阳镇合作
社等8 家私营企业,实行公方、私方(业主)、群众(多指柜伙)合资入股经营办法。是时政
府投资6 306 万元(东北币。下同),群众投资1.6 亿元。1 951 年,地方商业交省商业厅统
一领导。国营商业部门职工由原供给制改为经济核算制。实行按经济区域建立批发站、按行政
区划调拨商品制度。企业核定资金,取消金库回笼制。1955年供销系统资金周转为4.87次。费
用率为6. 20 %,实现利润22.8万元。上缴利税1 7 万元。商业系统1955年资金周转为4.99次,
费用率为7. 64 %。实现利润38.3万元。上缴利税49.6万元。1957年,在实行经济核算的同时,
推行财产管理责任制、加强金库管理、加强会计工作、实行新的信贷制度。使经济核算制得到
提高。1964年供销社系统资金周转为4.01次,费用率为5.49%,实现利润42.4万元,上缴利税28
万元;商业系统的资金周转为2.94次,费用率为8.8 1 %,实现利润52.4万元。上缴利税153
万元。
利润率供销社系统从1951年至1960年的10年间,平均利润率在2.63%以上;商业系统从1955
年至1964年的10年问,平均利润率2.66%。1980年以后,在改革开放。多种经营成份并存的形
势下,利润率都有所下降。1980年至1 985 年的6 年间,供销社系统平均利润率只有1.56%;
而商业局系统在同期的6 年间。平均利润率只有1.33%。由于经营不活、管理不善。有的年份
发生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