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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划编制

第八篇 经济综合管理

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节 计划编制



甘南县实行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始于1950年。是年8 月。县政府设置计划科。后改称计划委
员会。

县计划委员会是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管理、协调部门。协助县政府搞好长期、
短期、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并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国民经济各部
门随时协调调度和综合平衡。计划编制主要是依据上级政府及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亦称
控制数字)。结合县内经济、社会等实际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报告期计划执行情
况,核算预计数字和综合生产能力,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数字,并与物质生产部门
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协调一致后。编制出年度和中长期计划(草案),报县委、县政府讨
论批准后。以正式国家计划文本下达各部门、各乡镇执行。

县内从1950年实行计划管理以来,每年都编制出1 部年度综合的《甘南县国民经济发展计
划》绝密文本,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下达实施(“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停发文本,县革命
委员会以文件形式按部门专业分别下达计划)。1953年至1 985 年编制出了第一至第六个《甘
南县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和《甘南县1981年至1985年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规划》。计划指标
包括社会总产值和经济效益2 项综合计划:及财政、信贷、农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商
业、外贸、基本建设、物资、劳动工资、科技、教育、卫生、广播、文化、人口发展等17个专
业计划。

从1982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将国民经济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并自1985年始,将县级计划分为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甘南县指令性计划只限于木材、钢
材、煤炭、废钢铁、石油以及基本建设、劳动工资等项。其余均为指导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