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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场管理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



日伪时期,属境内马、猪、蔬菜等交易市场的秩序均由警察维护。

新中国成立后,甘南镇内设有柴草、籽猪、粮食贸易市场和驴、马、缧交易市场、蔬菜、
水果、山货等交易无定址。多半都是在闹市街头两侧。价格面议、自由买卖。1949年至1952年
期间,为了加强集市贸易的领导和管理、平抑物价,减少私商的中间剥削。县政府领导、工商、
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货源。掌握吞吐。集中向市场投放各种民需物资,严厉打击了私商的不法
行为,发挥了国营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国家对市场的领导、管理怍用。

1955年以后,规定在完成国家统购的粮食、油脂油料和派购的生猪、鲜蛋、废钢铁外。自
给有余的农副产品,都可以进入农贸市场。1957年3 月。成立甘南县人民委员会市场管理所。
1959年,县内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加强了对集市贸
易的领导和管理。主要是采取了经济手段和行政管理两种办法。经济手段主要是大力支持国营
和供销合作社参予市场的购销活动,根据供求状况。通过吞吐商品来调剂余缺,平抑物价。行
政管理主要是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和市场管理条例等办法,来保护集市正当交易,取
缔非法经营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1959年至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所致,工农产品短缺。物资供应紧张。市场供求矛盾突出,
导致市场紊乱,集市贸易物资价格大幅度上涨,给市场管理带来很大困难。1962年。县内贯彻
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之后,允许和鼓励社员种值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开展多种
经营,农副产品有所增多,提供市场的商品量有了扩大。物资供应趋于缓和。1963年城乡集市
贸易的有效供给量好于1962年。仅上半年市场贸易总额达42万多元、共收费0.4 万元。市场成
交商品。以社员和城镇居民为参加市场对象的占75%、生产队占20%、其它占5 %。上市品种
多达30多种,使集市贸易商品价格,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物资供给的缓和,有了很大回落。1963
年菜类零售价比1961年同时期下降了50%。猪肉、鲜蛋都有较大幅度的下调。在这期间,无证
商贩剧增。投机倒把活动猖獗。一些不法分子大量套购和倒卖国家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计划
分配的工业品及奖售商品等,冲击了计划市场,影响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1963年2
月县成立工商行政物价管理局。1963年3 月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严格管理大
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了市
场管理。在县内城乡设管理网点30处、义务管理员57人。工商部门抽调人力对城乡市场上的无
证商贩进行了清理和整顿。1965年共查获投机倒把案件413 起、439 人。其中罚没24起、平价
收购7 起、批评教育382 起。1965年市场贸易成交额81.6万元。比1 964 年提高29.5%;其中
农村集体产品出售占94%,比1964年增长30%。1965年同1 964 年相比。集市贸易价格总水平
下降4. 5%,多数品种与国营牌价持平。部分品种价格低于计划价格。如:仔猪、晒烟、蘑菇、
活禽、编织品种都低于国家牌价2 %至3 %。

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动乱时期。由于对集市贸易管的过死,打击面过大,连农民上街出
售农副产品,也要当走资本主义道路来批判。使物资不能流通,集市萧条冷落,严重影响了农
民生产积极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集市贸
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决不允许把它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和取缔。1 979 年4 月。国
务院批转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的报告》。决定放宽对农村集市贸
易的管理。特别是1980年后国家对农村集市贸易的有些政策继续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放宽了个
体商贩登记范围。活跃了集市贸易,调节了物资余缺。促进了物资交流。1980年。全县农贸市
场1 2 处。成交额142 万元,比1979年增长70%以上。县工商部门在对个体摊床进行调整的同
时,加强了市场服务设施建设。修建城关市场围墙190 多延长米,设有3 处防雨棚,用于市场
建设投资达1.5 万元。在经济监督管理方面。1980年共查获投机倒把案件85起,其中干元以上
案件8 起。干元以下案件70起;收缴罚没款1.2 万元;查获倒卖走私表案7 起、缴获手表58块。
1981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147 万元,管理费收入2.6 万元。1981年7 月份,全县城乡(镇)
供销社又增加了29名义务市场管理员,在对工业、农贸市场进行调整的同时,取缔无证经营者
14户。1983年。集市贸易成交额247.5 万元。收取管理费5 万元。县城内改建125 平方米65个
摊位的钢筋顶棚农贸市场1 处、增设菜市场2 处。1983年底,全县农贸市场做到计划归市。亮
证交易。明码标价,文明经营。1984年,在县城内又开辟了工业品市场。集市贸易成交额196
万元。是年查获投机倒把案件5 起。其中倒卖化肥案1 起、倒卖木材案2 起、倒卖煤炭案2
起;收缴罚没款0.7 万元。没收木材82立方米。1985年。集市贸易成交额21 1万元。共查处违
法案件31起,其中国营企业7 起。集体企业9 起。个体户15起。其中倒卖原煤案7 起,倒卖废
钢铁案4 起。倒卖电子手表案3 起。其它违法犯罪17起;违法金额8.2 万元,收缴罚没款3.1
万元。没收废钢材3871吨,电子表84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