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变动 民国时期,由于军阀割据、混战,物价腾涨趋势跌落不定。民国5 年至民国7 年(1916年
至1918 年),境内涝灾严重,旱路受阻,买卖铺户进货,只能绕道东阳镇坐船去齐齐哈尔或
富拉尔基,致使县内物价十分昂贵。民国17年(1928年)3 月、大豆、小麦、高梁、麻子等9
种粮食油料每石平均价格为14.53 元(江洋)。而同年1 0 月,则腾涨到1 7.24元,腾涨幅度
为19.35 %。民国20年(1931年)3 月,平均价洛为I 3.51元,与民国17年(1928年)同期相
比较,跌落了0.95%;10月,平均价格为¨。23元,与民国17年(1928年)同期相比,跌落了
34.9%。而同年3 月和10月相比,又跌落了7%.
民国17年至20年(1928年至1931年)粮食产品价格表
金额:江洋(元)
注:各种作物粮食产品以石为单位.每石一般以70市斤作计。
日伪时期,伪康德4 年(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物价上涨趋势更为严重。以伪
康德3 年(1936年)与伪康德5 年(1938年)同月售卖物价的指数比。1936年同类物资月平均
指数为10 0,1938年则是:
谷类为114.7 ,上涨趋势为14.7%;调味嗜好品为119.6 ,上涨趋势为19.6%;食料品为
10 9. ,上涨趋势为9.7%;食料及其原料为131.1.上涨趋势为31.1%;仅4 项物资上涨平均指
数为18.8%。伪康德7 年(1940年)伪政府“七。二五”实行限价政策后,商店买卖铺户大量
减少,物资更为奇缺,加之甘南连年水灾成患。物资运输滞阻。一些和官府通融的商铺,针对
市场物资涨落趋势,囤积居奇。特别是春夏季节,道路翻浆时期,从齐齐哈尔至甘南县搬运费
每市斤得花2 分钱。加上利率、手续费等项,一般物价也要高于外地1 至2 成。伪康德8 年
(1941年)12月太平阳战争爆发后。物价昂腾趋势更为严重。
甘南县物价调查表
1946年3月27日 价格单位:东北流通券(元)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执行物价方针的重点是稳定物价,适当调整少量不合理的价格,以
促进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年至1957
年),国家有计划地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1957年同1952年比较,大豆、玉米、高梁、
谷子及其它小杂粮类的收购价格提高幅度分别为:大豆42.1%;玉米40.3%;高梁11.8%;谷
子30.1%;其它小杂粮22.4%。而工业产品的价格仍然稳定在原来的水平上,使工农业产品的
剪刀差越来越缩小。
1958年,调高了大豆、玉米、高梁、谷子的收购价格,使大豆、玉米、高梁、谷子的收购
价格分别提16一18%之间。同时。在部分粮食收购价格提高后,粮食销售价格保持不变,使国
家粮食收购销价后出现倒挂局面。1959年,调整了大豆、甜菜、菜牛、晒烟等收购价格,提高
幅度一般在10%左右。对家禽、鲜蛋、蜂蜜等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进行了调整。 .
1960年,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左”倾错误的影响,物资供应紧张短缺,市场物价受到冲
击,使部分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价格腾涨惊人,高出国家牌价数倍。为了解决供求矛盾,回笼贷
币,县内根据上级精神,对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烟酒、糕点以及高级针织品实行高价出售,
以缓供需矛盾,调节市场。稳定物价。1961年春,按上级规定,县内又提高了6 种粮食的统购
价格。提高幅度分别是:水稻由原每百市斤15.66 元提高到19.00 元,提高幅度为21.33 %;
小麦由原9.02元提高到11.53 元,提高幅度为27.82 %元;玉米由原4.83元提高到6.35元,提
高幅度为31.47 %;高梁由原4.83元提高到6.35元,提高幅度为31.47 %;大豆由原9.67元提
高到11.8元,提高幅度为22.03 %;谷子由原4.83地提高到6.60元,提高幅度为36.64 %。芸
豆、大麦、绿豆、糜子等25个品种小杂粮,平均由原来每百市斤13.20 元提高到20.00 元,提
高幅度为51.5%。葵花籽、线麻籽、苏籽等8 个小油料,平均由原34.42 元提高到41.86 元,
提高幅度为2 1.61%。
1963年,将地方86种工业产品价格。上调了24种(编织品、皮鞋、砖瓦、酒糖等),与1962
年同期比较上调幅度为12.6%;下调了41个品种(小农具、灶事用具等),下调幅度为22.6%;
安排了21个品种的厂销价格。
1965年,原粮食经销价格提高到与统购价格持平。同时。提高了成品粮、粮油的经销价格。
大米提高幅度为3.3 %;高梁米提高16.4%;小米提高24.7%;豆油提高31.7%。1966年初,
大豆、小麦、高梁、玉米、谷子5 个品种价格平均提高幅度为27.9%;成品第八篇经济综合管
理物价管理 .411.粮大米、面粉、高梁米、玉米楂、玉米面、大米6 个品种价格平均提高幅度
为54.6%。煤和棉纱价格也有所提高。是年,甘南县铁木业等地产工业品销售价格大部分有所
下降,缩小了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确保了职工生活不受影响。1965年县内
原铧子零售价格每公斤0.57元,一律调为每公斤零售价格为0.47元,下降幅度17.5%;将27种
铁制小农具(包括零修部分)出厂价格平均下调11.3%,零售价格平均下调11.4%。对皮马具
33种产品价格作了调整。出厂价格平均下调8 %,零售价格平均下调14.9%.对鞋帽、防寒品
和地方手工业制品的镰刀、锄勾等8 种小农具的出厂价和零售价普遍进行了下调。同时,对汽
车、自行车的修理费用也作了下调。
1979年,县内按国家规定大幅度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大豆、小麦、高梁、玉米、
谷子每百市斤价格,平均提高幅度为18.6%;超购部分在原价格基础上再加50%。荞麦、大麦、
粘稻等25种小杂粮平均价格提高为24.74 %。油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农副产品等
的收购价格也都有相当的提高。1981年至1982年在调高大豆价格的同时,先后提高了晒烟、木
材、绵羊皮、山羊皮、猪肠衣、牛皮、黄狼皮等以及黄花菜、苹果等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的收购
价格;提高了棉纺织品价格,降低了化纤织品、电视机、收音机、手表等产品价格。
1984年至1985年,县内执行国家规定,调整了生猪购销政策。放开生猪价格,取消了定量
供应的办法;调整了农村粮食购销价格;调整了煤炭地区、煤种和品质差价;调整了卷烟、报
刊杂志的进销、批零差率。工业品调整了铝制品、铸铁铧子、铁制小农具、红砖等产销价格;
农产品调整了牛皮的购销价格(牛皮、牛犊皮)、羊毛的购销价格(改良半细毛各等级每市斤
价外上浮30%);调整了白瓜籽、黑瓜籽的收购价格;服务业调整了理发收费、招持所、旅店
床位取暖收费、浴池洗澡收费、服装店零活加工等收费。
几个年度主要粮食收购价格调整情况表
单位:元/百公斤
几个年份物资价格升落比较表
金额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