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用建筑 1949年。城内依然有一半以上为空间地,除东、西大街、南大街临街建有一些住宅以外,
其它各条街巷。屋舍廖廖无几。
新中国建立后,城镇人口日益增多,民用住宅日感不足。1952年县财政拨款3.9 万元,开
始建筑一些职工干部家属房。土平房8 栋、72间;砖木结构瓦房6 栋、72间,总建筑面积为1512
平方米,分配给职工居住。1953年至1968年问。私人建房很少。城镇民用住房基本依靠房产
管理部门公建解决。到1970年住宅一直很紧张。全镇共有各种危房、漏雨房4000余平方米,无
房户达1400户,人均住房面积很少,很多职工干部都是一家一铺炕(两家南北炕)。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部门系统、单位都拨出专款为职工解决住房,单位自管住房不断增加。同
时国家还采取自建公助的方针鼓励扶持个人建筑私人住宅。至1985年间统计,全镇住宅建筑总
面积已达419.3 万平方米。占城镇房屋建筑总面积的58.89 %,其中:房产直管的66.5万平方
米,占15.86%;单位白管的86.5平方米,占20.62%;私人建筑面积266.4万平方米,占63.53%。
从建筑结构上分。混合结构的为5.5 万平方米。占1.32%;砖木结构的为104.1 万平方米,占
24.83 %;其它结构的为309.6 万平方米,占73.5%。土平房已经很少见或不见了。从建筑材
料与建筑形式、风格上也不断发展,由1950年前后的土平房发展到包砖,进一步转为砖瓦化;
土平房年年墁碱土如今过渡为沥清油毡纸防雨盖:“假导制”过渡为水泥予制板或水泥浇筑房
盖。建筑形式、布局由传统的3 间房、对面屋、南北炕的古板住宅转变为独门独户、老少间、
2 室1 厨、3 室1 厨带卫生间的小单元建筑。1 984 年后又逐渐向住宅楼发展,1985年镇内已
有私人建筑的住宅楼(2 楼)9 幢,室内设计装璜别致。
城镇民用建筑情况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