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村屯绿化
第五节 村屯绿化
甘南农村。在1945年以前,有树的屯子很少,许多村庄是风沙无阻的“光腚屯”。全县范
围内,当时仅东阳一带有些村屯绿化优于各地。如绰尔哈、小梅斯以及沿现今的团民、联合村
往西一路村屯。村村背后都栽有高大的杨树林。遥望村庄绿树掩映。而其它地方尤其是西半部
地区,许多村屯是见不到树的。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县内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村屯绿化,号召群众
“埴树造林,绿化祖国”,及时制定颁发有关造林各项政策,贯彻“准造谁有”的造林方针。
激发了农民群众绿化村屯的积极性。各乡镇、村屯不断地开展了集体的、个人的植树造林活动。
多年以来,农村造林面积不断发展扩大。集体造起了农田防护林、护村林、护路林(公路行道
树)、乡镇街道树;社员房前屋后个人造起了护宅林,果树林等等,总造林面积达41.2万亩。
音河乡的所属村屯基本上都造齐了护村林;东阳镇几年来造起的护城林,现今树已成栋。县内
农村到1985年基本上消灭了“光腚屯”。出现很多绿化先进村。比较典型的有,音河乡兴十三
村、兴十四村、中兴乡兴九村等,这些村原来都是一棵树没有的山东移民新村,到1985年都是
绿树环抱,杨柳成荫,成了座落在小林海中的生态村了。兴十四村在全县农村中第一个建造了
“小花园”,栽花种草,为农民在劳动之余,提供了一个憩游场所。1985年,兴十四村被评为
“文明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其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