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教育
第二节 法制教育
1980年,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后,设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981年重点宣传了《刑法》、
《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编写法制宣传稿件40多份。送县广播站向全县广播宣传21份,
印发宣传材料4 000 份。发到生产小队以上各基层单位。各乡、镇均配了宣传员、通讯员,县
内“两员”达1 131 人。1982年全县累计出法制宣传板报324 期。广播法制教育稿件105 份,
印发各种宣传材料5 800 份。上法律知识课8 次,受课人数1000多人。1983年5 月开展了“法
制宣传周”活动,印发材料12种、2400份;编写典型案例8 个、印发1 600 份;下发法制“学
习参考资料”600 份、“宪法学习讲座”700 份、“宣传图解”30套;宣传车出动10天,受教
育人数25000 人次。
1983年8 月至1985年,为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在县城设3 个法律咨询
服务站,解答法律咨询11项,受益人数达25 000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出动宣传车32台次。印发
材料65000 份。1985年7 月3 日成立县普法领导小组,11月份在司法局设普法办公室。计划用
五年时间向全民普及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