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公证事务
第五节 公证事务
甘南县的公证业务是从1974年开始的。公证是代表国家办理公证行为。其业务范围是:证
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身份、学历、财产赠予分割、收养关系、亲属关系、保全证据、
追偿债款等。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公证可以减少合同、民事纠纷与诉讼活
动。从公证的角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1985年。共办理各种公证2 041件,其中
权利和义务关系46件,占公证总数的2.3%;经济合同1 912件。占总数的93.6%;涉外83件,
占总数的4.1%。在整个公证业务活动中做到了准确无误,没出现错证、假证,在维护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