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救济
第二节 社会救济
一、救 济
济孤 1949 年后,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寡、老、幼、残。由各区、村基层单位选定急需救
济困难户,经上级批准,给予及时救济。1949年至1952年,全县10个区。共选定3244个困难户、
4898口人,春秋两季发放救济粮50万斤;救济款3200万元(旧币);发放棉大衣980 件、棉衣
2 226 套、棉鞋4473双、棉帽子940 顶。对于鳏、寡、孤独的143 个老人。政府给予定期补助。
1956年农业生产合作化后。对农村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和残废者。实行五保供给制。即保
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按三类五等标准进行供给。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全县11个农村人民公社,社社办起了敬老院。根据各院具体情况,
除搞种植业、养殖业外,县民政部门每年还要下拨周济款项,以保证老人们晚年生活。1979年
至1980年,全县11处敬老院,共发放救济款1.1 万元。这个时期的所有五保户,均由各生产队
统一安排照放。1981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供给制改为五保金。全县敬老院每年
平均下拨周济款7 500 元。
1983年,全县落实五保户供养人口为663 人。其中敬老院318 人;分散供养生活能自理的
29人,派人照料的4 人。亲属照料的43人,亲属以代耕土地包养的8 人。共落实口粮34.2万斤,
其中细粮9 万斤;共发单衣1 332 件、棉衣1326件、被褥1341件;集体包修住房498 间;治疗
全费的451 人,占供养总人数的68%;治疗费定额包治的205 人,占供养总人数的30%;零花
钱每人每年发放50元,全年共发放零花钱32645 元;节日照顾生活费用全年共发放11910 元。
1984年至1985年,全县五保户为405 户,共有五保金8027元。
济困自1950年起,对于农村家庭人口多、无劳动力、又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城市无职业居
民、家庭属于特殊困难的,均经主管部门议定。给予了定期定量补助。对于临时性的天灾人祸
或外迁移民生活上确实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和主管部门议定。均列为临时补助。1952年至19 55
年,发放救济粮60.4万斤,发放救济款7 亿元(旧币),其中城镇2000万元(旧币),发放大
衣9 50件、棉衣1402套、帽子3401顶、棉鞋45.1万双。1956年至1960年,发放救济款117.4 万
元,其中对山东移民投资14.6万元。1961年至1965年发放救济款61.8万元。1973年至1976年,
发放救济款29.9万元。其中城镇社会救济5.4 万元。1977年至1980年。发放救济款55.6万元。
其中城镇社会救济6.7 万元。1981年至1985年。发放救济款73万元。其中城镇社会救济9 万元。
二、救灾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属境内遭水灾,甘井子巡防局委员赵韫辉奏请黑龙江省将军
衙门,赈济银谷。宣统二年九月(1910年),属境大水成灾。巡抚周树模奏请朝廷,按灾情分
别赠给银两。
民国18年(1929年)属境内连遭暴雨袭击。倒塌房屋千余间,万垧良田被水淹没,民无家
可归,夜宿露天,设治局设治员刘国壁呈禀省政府,该年各税减半征收。
伪大同元年至伪康德元年(1932年至J934年),甘南连续3 年内涝。伪政府根本无抚救措
施,农村经济达到极端困难的程度。1952年8 月1 日至4 日,诺敏河水位暴涨。县内第四(平
阳)、五(东阳)、八(查哈阳)、十一(水田区)等4 个区、16个自然屯、1110户、4807人
遭受水灾,冲毁良田4.8 万亩,淹死牛一头、猪75口、鸡800 只、冲倒房屋158.5 间。是时,
中共甘南县委立即成立了救灾委员会,抽调60多名干部。奔赴灾区。为灾区发放救跻粮55.5万
斤;棉衣772 套、棉胶鞋1500双;救济款1418.7万元(旧币)。
1957年7 至8 月份,由于连降暴雨,全县淹没耕地48.6万亩。占总播面积的25%。最严重
的是民主、民立、傲宝3 个乡冲毁房屋174 间。被水包围的房屋13 845间;被淹地面积10.8万
亩,占3 个耕地面积13.97 万亩的80%。内涝成灾的28个新村。其中颗粒不收的有5 个。收成
不足10%的有8 个。县委成立了生产救灾委员会,两名县长、一名书记亲临灾区,为受灾村民
发放救济款34317 元。贷款24481 元。
1959年,县内发生了特大旱灾,秋后又遭旱霜。全县受灾15622 户、60001 人,占全县户
数人口的30%。当年发放救灾款89068 元,解决口粮60万斤。
1961年,春早、内涝、部分地区遭受雹灾,作物严重减产;1963年。春旱秋涝。两年共发
放救济款35100 元,救济布20800 市尺,受灾户用布按50%减收布票12600 市尺,免收单胶鞋
票5 000 双。
1977年,从6 月15日至7 月7 日,连降暴雨(每次降雨量高达145 毫米),全县10个公社、104
个生产大队、30万亩耕地遭受程度不同的涝灾,绝产地块达19.8万亩;淹死12人,马16匹、牛2
头;冲倒民房50余间;冲走家禽500 多只。当时县民政部门发放救灾款70 500元,全年发放救
灾款38万元。
1983年4 月28日至29日,县内遭受一场罕见的暴风雪袭击。风力7 —8 级,降雪、水40毫
米,通往音河、东阳、查哈阳输电、电话、广播三线全部瘫痪。郊区菜农塑料大棚被暴风雪毁
坏2 万平方米,损失塑料布3.4 万平方米,大棚杆折断1500根,菜农直接损失达12.5万元,农
村房屋坍塌488 间;损失107.8 万元。死耕马237 匹、牛415 头、羊9919只、猪1189口、家禽18055
只,损失78.3万元。三项合计损失198.6 万元。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抢险救灾
指挥部,全县共发放救济款17.2万元,其中发放救济木材90立方米。发放维修房款49万元。发
放救济玻璃80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