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志愿兵
第二节 志愿兵
1946年,人民政权建立后,实行志愿兵役制度,也称“扩兵制”。兵员主要在农村贫农、
雇农成份的青年中动员。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身体没有明显的疾病和残疾。年龄在18至30
岁之间的男性公民。当时,县内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翻身得解放。为了保护胜利果实,解放
全中国,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军热情十分高涨。形成了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气
氛。1946年至1948年,全县征兵2 230 名。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在抗美援朝的运
动中。全县青壮年志愿参军赴朝379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