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塾教育
第一章 各类教育
第一节 私塾教育
甘南属境最早出现的教育形式是私塾教育。开始,私塾是私人办的学校,为私学的一种。
每个私塾一般为一个教师,采取个别教学的方法,教材和学习年限无定规,多为蒙学性质。民
国以后,私塾逐渐纳入教育规划,规定私塾管教各法以不违背三民主义及当时的教育主张为合
法,师资须由师范专习所及高小毕业生,发给许可证者充当之;经费均由学生负担,数额由私
塾校方自定;以上经学董认可呈请教育局备案即为有效。
民国时期,私塾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公民、国文、三民主义、常识、算术、体操等科目。
其教学方法均采用自学辅导法。学校管理办法是由教育局从学生家长中选委德高望重者一、二
人协助塾师办理校务。私塾学生修业期满,举行毕业。毕业考试须呈请教育局派员监视,及格
者发给证书。
日伪时期,伪政府提倡公学。私塾教育受到压制。但各乡屯亦有塾师自办私塾,教育经费
均由学生负担,教材则更不统一。多数塾师教授“三字经”、“百家姓”、“干字文”、“名
贤集”、“庄农杂字”、“幼学琼林”、“四书”、“五经”等内容。学完上述课程。经塾师
考查合格者就算毕业。学习年限没有统一规定,多数学生随来随走,只接授启蒙识字教育即辍
学务农。伪康德2 年(1935年)县内共有私塾37处,塾师37人,学生共计671 人,其中女生42
人。到伪康德4 年(1937年)全县私塾共有38处,塾师39人,学生1 06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