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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行政

第三节 教育行政



清朝末年,颁行劝学所章程,限令各县一律设置教育行政机关,自筹经费,兴办学校。

民国19年(1930年)3 月,甘南设立教育局,局长1 人,职员2 人,局长为唐景明。是年
又增设督学1 人,局内设2 个股,有股长2 人,股员2 人,雇员2 人。

伪大同2 年(1933年),伪甘南县公署内务局设有教育股,掌管全县教育工作。

1946年1 月在县民主政府内设教育科,姜成云任科长。1948年10月改称民教科。1958年,
成立文教卫生部,1959年又改称文教卫生联合办公室。1960年,成立文教局,1 963 年改称文
教科。1 967 年,甘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原文教科改称教育革命领导小组,1968年改为教育
革命委员会,由工人代表任主任。1979年,分为文化、教育两个科,1984年改称教育局。局内
设文秘股、人事股、普教股、业教股、计财股、双勤办、基建办及党委办等办事机构。其任务
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令法规;拟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落实招生任务;
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搞好财务、基建和校舍维修的管理工作。1985年,县教育局编
制33人,其中正副局长3 名。全县各中、小学校都设有校长及教导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