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技成果 自1970年以来,全县共取得县级以上鉴定和受奖的科技成果计36项,即获省级成果3 项,
市级成果4 项,其余29项为县级科技成果。其中农业9 项,工业21项,畜牧2 项,林业1 项,
水利1 项,其他2 项。新技术推广项目成果40项,其中农业10项,工业4 项,畜牧8 项,林业2
项。水利4 项,卫生6 项,能源2 项,其他4 项。上述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对县内的
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起到了推进作用。
1979年开始,实验示范推广应用沼气、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暖房。到1985年止,
沼气发展到3 个乡、7 个村、91户,可供4 口之家烧水、做饭用。太阳灶发展到3 乡、6 村、
107 户,有太阳时20分钟可烧开4 公斤水,可以供烧水做饭用。太阳能热水器,在阳光充足时,
一次可供20人洗澡用。太阳能暖房56平方米,中午最高温度可达40℃。
科 技 成 果 情 况 表
新技术推广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