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妇幼保健

第五节 妇幼保健



旧中国和日伪时期,妇女儿童的保健工怍不被重视。加之农村缺医少药。小儿死于传染
病,妇女死于产前产后及妇女病的比例甚高。1950年,人民政府着手抓妇幼保健工作。在农村,
由区卫生所和联合诊所,区妇联组织共同负责,主要任务是宣传妇幼卫生知识,改造旧接生法
和训练旧产婆,推广新法接生,建立接生站。是年训练旧产婆68人。1953年,开展宣传无痛分
娩法。举办展览,参观人数达4800人。

1956年。建立县妇幼保继站,有了‘专门机构。乡村卫生院(所)设专职医生负责妇幼保
健工作。1959年对儿童进行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菌苗接种;对7 岁以下儿童口服小儿麻
痹症糖丸活疫苗,对患儿实施麻疹疫苗和流脑疫苗接种;并在全县发放驱虫药片治疗儿童蛔虫、
蛲虫病。

1969年,全县培训126 名不脱产的赤脚巨生。兼作农村妇幼保缝工作。长山公社18个大队
均建立妇检室。迎新大队卫生所开展了小儿营养状况普查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县范围内,逐
步开展了新法和科学接生技术的推广;对儿童传染病、多发病;妇女常见病开展预防和治疗;
实行难产剖腹手术、子宫切除术和节育手术等工作。1980年对15岁以下儿童接种卡介苗5 万余
人。1981年实行新生JIJ 皮肉接种卡介苗。1983年以后,对出生婴儿建立免疫手册,作接种史
记录。并对独生子女的卫生保健做出了优待性的规定。1985年对小学一年级和五年级学生复种
卡介苗1.5 万余人。

   1985年各乡(镇)妇幼保健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