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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重要历史文献辑存

五 重要历史文献辑存




   人民民主大同盟纲领

  一、拥护全国统一、团结、和平、民主、进步。

  二、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召集国民大会,以建立全中国民主联合政府,改革民主制度。

  三、拥护三民主义的新制度。

  四、巩固中苏友谊和联盟。

  五、拥护联合政府的一致,互相协作,以保障国际和平、安全。

  六、根绝日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肃清日寇侵略者在华的一切残余。

  七、实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等自由,提倡男女平等。

  八、建立中国各地人民政府,民选各市、县、省的民主议会。

  九、肃清汉奸卖国贼,没收其土地财产交给人民。

  十、没收日本侵略者的一切财产、土地、交给人民。

  十一、根据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发展农村合作社。

  十二、减租减息,免除苛捐杂税和劳役。

  十三、发扬民主文化,普及教育。

  十四、救济贫苦农民、救济灾民、改善人民生活。

   甘南县民主大同盟委员会

   一九四五年九月

   甘南县农会临时章程

第一条本会以领导农民翻身,消除封建剥削压迫,帮助农民成家立业,逐渐达到生活富裕,
成为农村的主人为宗旨。

第二条本会会员以雇农贫农为骨干,须按照“吸收会员的规定”经过审查,吸收入会。

第三条义务

1 、减租减息,增加工资,改善农民生活。

2 、反对汉奸、特务、土豪、恶霸、反动的大地主及勾结胡匪分子,进行清算斗争,使农
民彻底翻身。

3 、组织自卫队、民兵,民兵须选择忠实、积极、勇敢的农民担任,为防御胡匪及蒋介石
反动派的进攻,保卫家乡战斗到底。

4 、在农民需要的条件下,组织换工,换用畜力,达到不违农时,节约劳力、畜力,创造
种地英雄。

5 、按照需要组织生产消费合作社。吸收散资、鼓励储蓄、协助农民推销农产物及采购必
需品。

第四条权利

1 、本会是广大农民的群众组织,有选举屯长罢免屯长的权利。

2 、本会为农民的唯一组织,凡有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本会负责维护。对农民互相间的
纷争问题,采取调处,如涉及刑事范围者,即交由政府依法处理。

第五条组织及生活

1 、本会按照全屯的大小,选举委员七人至十一人,候补委员二人至三人,由委员中互推
主任一人(必要时得选副主任),组织、宣传、治安委员各一人。

2 、主任及委员,有会员三分之一请求改选时,得临时召集会员大会,有半数以上同意者,
即改选之。

3 、本会会员及委员办事须大公无私,对处理事情,有任何意见,可随时提出,但以个人
服从农会,少数服从多数,下级农会服从上级农会为原则。

4 、本会主任及委员,一概不脱离生产,因完成工作影响其生活者,由农芸设法补助之。、

第六条经费

1 、本会按照可以利用的生产条件(农会公有畜力及发动会员义务耕种者),耕种一部分
土地,解决食粮问题。

2 、会员缴纳会费,作为办公费开支。

3 、开明地主及进步农民之财力、物力、畜力、人力等捐助。

第七条军政关系。

1 、确实优抚烈属、军属。

2 、认真解决驻军及过路军队食宿等困难。

3 、在战争环境下,动员并保证自卫队担任抬运伤员、运输粮弹等战争勤务。

4 、执行政府法令,协助完成各项动员工作。一

5 、响应共产党的各种号召,并为反对蒋介石独裁卖国、内战、使农民重度14年的亡国苦
难斗争到底!

第八条本章程如有不妥适处,得由区建联会随时修改之。

一九四六年三月

附农会吸收会员的规定

农会吸收会员的规定

1 、凡雇农、贫农、中农及其他贫农,年龄在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者,都可入会。但因
年幼不很懂事及年迈老者,可以不接收入会。

2 、拥护农会的主张,能积极参加农会的会议,交纳会费(每月暂定一元),并能服从农
会的一切决议,愿为农会利益奋斗到底者,都可入会。

3 、地主富农及其子孙不得加入农会。

4 、特务、警察及勾结胡匪分子,不论其现在的成分如何,一概不得加入农会。

5 、地痞、流氓及鸦片鬼、赌博鬼或勾结反动地主破坏农会利益分子不得入会。但能改邪
归正、成为正当农民者,即不受此限。

农会会员公约

组织农会,大家赞成,

抱在一起,谁敢欺凌!

开会按时到,办事要认真。

减租增资,铲除土豪。

生产合作,改善生活。

参加民兵自卫队,

打击胡匪反动派。

农民翻身,永做主人!

甘南县民主政府布告

(第5 号)

依省政府颁布剿匪安民办法,我们伸冤报仇的日子到了。凡是过去受土匪蹂躏及特务、汉
奸之害者,大胆地向县政府控诉吧!对一切通匪和隐匿土匪害人的人们,也向县政府告发吧!
无论公开控诉或秘密告发,政府都一定替你们作主。兹在各街头设置意见箱,有意见即可投在
里面,这是保证大家安居乐业的办法,希一体遵照为要!

此布。

甘南县长 翟 劲

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甘南县民主政府布告

(第9 号)

查大汉奸特务张士选系伪满甘南县长。“九。一八”事变前,即充当日本特务;事变当时
正为土肥原亲信秘书一直继续;此次甘南事变仍坚决不改悔。本县政府为执行法律,已将逮捕
并审讯明确。兹定于本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时在甘南县小学举行人民公审大会。希各民族务于期
日出席以清算我十四年之血帐!并希对其他欺压中国人民的汉奸、特务大胆告发,本县政府为
人民解害报仇。特此布告仰我民众周知此布。

甘南县长 翟 劲

一九四六年三月一日

甘南县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草案

第一条本条例依据嫩江省政府之实施地方民主自治之则,适应本县具体环境制定之。

第二条甘南县临时参议会(以下简称临参会),由甘南县群众团体,各区、村、牌代表选
举参议员及县政府聘请之参议员组织之。

前项聘请之参议员不得超过参议员总额五分之一,参议员之选举法另定之。

第三条临参会议员任期一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临参会之职权如下:

一、选举并罢免县之行政人员县长、副县长;

二、制定县之单行法规;

三、监察弹劾县之各级行政人员及司法人员;

四、批准县政府所提之财政预算并审查其决算;

五、决定县之重要兴革事项;

六、审议县政府及各方请议事项;

七、督促检查县政府之执行嫩江省政府命令及临参会的决议。

第五条临参会设议长、副议长各一人,由临参会议员用无记名投票法互选之,负责召开常
会、临时会,对外代表临参会。

临参会开会时,由议长主席。议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副议长主席。议长、副议长因故去
职时应即补选。

第六条临参会开会期间设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由大会推定之,承议长、副议长之命办
理大会事务。

第七条临参会每半年开常会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召开临时会:

一、经本县议员十分之一以上提议者;

二、经本县公民三十分之一以上之请求者;

三、经本县五分之一以上之区村代表请求者;

四、行政委员会提请经驻会参议员可决者;

五、经驻会参议员之决议者。

第八条临参会非有过半数参议员之出席不得开议;非有出席参议员过半数之通过不得决议;
可否同数时取决于主席。

第九条临参会开会时行政委员会委员须列席,报告工作、解答质问。

第十条临参会决议案交县行政委员会执行,行政委员会认为不便执行时,应于开会期间详
具理由送请参议会复议,参议会复议后仍持原议时,行政委员应即执行之。

第十一条临参会开会时设参议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以及设有关专门委员
会。

前项各委员会之委员及名额由大会决定选举之。

第十二条临参会开会期间设驻会参议员。办事处由参议员互选三人至五人与议长、副议长
组织之。

议长、副议长、参议员不得兼任政府及所属机关职务。

第十三条驻会参议员依据临参会所赋权限,对县政委员会执行决议或其他重大措施认为不
当时,提出质问或建议。

第十四条除驻会参议员外,参议员均为无给职,但得酌发旅费。

第十五条参议员在开会时所为之言论及表决对外不负责任。

第十六条参议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间非经临参会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第十七条参议员违法失职时,由其选举单位罢免之。有候补者依次递补,无候补者另选之
聘请参议员。违法失职时由行政委员会解聘之。

前项递补补选之参议员以补足原任之任期为限。

第十八条临参会经费由大会制定预算,交县政委员会拨付之。

第十九条参议会议事细则另定之。

第二十条本条例待临参会大会通过后施行。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日至十二日

甘南县临时参议会大会通过

甘南县施政纲领

一、全县人民不分阶级、不分党派、不分信仰,一致团结起来,为肃清敌伪残余及国民党
法西斯反动派,为坚持和平民主建设而努力。

二、保障人民的言论、思想、信仰、集会、结社、出版、居住、职业的自由;扶助各民众
团体,保障人民的人权、政权、财权、物权及地权,坚决反对各种侵害人民利益,破坏和平民
主建设的言论与行为。

三、适当减租减息,增加工人、雇贫农薪资,提高技术人员的待遇,取消一切苛捐杂税,
清算及没收敌伪汉奸房屋、土地、粮食,分给少地、无地、无房的贫民,救济失业工人、职员、
贫民及革命军人家属。

四、恢复与发展工商业,繁荣市场,提倡民营或公私合营,奖励私人投资,保护私人工商
业。

五、恢复与发展学校教育,保证教育经费,提高教职员待遇。广泛设立民众夜校、识字班、
黑板报、壁报,救济贫苦有志向的人到业余学校就学。设立图书馆,改进卫生,禁赌、禁毒、
禁娼,开展群众性的卫生运动。

六、铲除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为人民伸冤报仇。对于被骗失足以及认真悔过分子,则
施以宽大政策及感化教育。至于一般伪职员,不曾做恶害民者,不得以汉奸看待。司法工作应
深入民间,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审判为辅;民事纠纷以感化为主,惩罚为辅。

七、拥护民主联军,动员人力、物力,积极支援前线。慰问与爱护伤兵,优待革命军人家
属,抚恤革命先烈遗后,巩固后方秩序,加紧生产,争取和平民主战争的最后胜利。‘八、根
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从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提高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保护女工、产妇及
儿童,发挥妇女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早婚与买卖婚姻。

九、扶助少数民族,帮助其改善生活,提高其政治地位。保护遵守我政府法令之各国侨民
生命、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汉奸特务外,对于一般愿为中国人民服务之日韩侨民及其技术
人员,应尊重其人格,并予以生活之保障。

十、为进一步推行民主建设,树立廉洁政治,要革除官署弊习,简化行政手续;保证公务
人员及其家庭生活,并严禁公务人员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以完成地方自治,促进国家民主化,
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任务。

一九四六年三月十六日

甘南县民兵自卫队组织办法

一、为防御土匪的抢劫及蒋介石反动派的进攻,维护农民安居乐业,保卫家乡,特组织民
兵与自卫队。

二、自卫队是农民的非战斗组织。在平时负责检查户口、轮流放哨、传递军事情报、追捕
坏人等任务。在战时协助军队破坏敌人交通、侦察敌情、护送伤病员及粮弹运输等后勤任务。

三、民兵是农民不脱产的战斗组织。平时肩负镇压奸细坏人,防御与消灭土匪,维护农民
安居乐业;战时肩负配合正规军队、游击队作战,进行扰乱与消耗敌人并保卫农民春耕、秋收
及其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

四、农民在十六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者,可加入自卫队。民兵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三十五
岁以下,从中选拔忠实可靠,积极勇敢的农民,自愿参加民兵组织,数目暂不规定。

五、自卫队以自然屯为单位组织之。七人至十人编为一小组,每三个小组编为一个分队,
每个行政屯编为一个中队,全区编为一个大队。

六、民兵也以自然屯为单位组织之。三人至五人编为一小组,每个行政屯编成一个民兵分
队(人数多的可编为中队),全区编为一个大队。

七、自卫队在九、十两个月内筹制红缨枪四分之一。其经费由农会在清算斗争中没收的资
产中拨给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其它方面筹足之。

八、民兵武器由政府拨发一部分步枪、手榴弹,再由农会筹制一部分土枪。不足部分,可
以搜缴地主、坏人暗藏的枪枝与缴获土匪的枪枝补充之。

九、自卫队以行政屯为单位每月集训一次。民兵每月集训两次。集训时间,自卫队每次不
超过半日;民兵每次不超过一日。在农忙期间,可缓训。集训教练由区大队长担任。

十、各行政屯自卫队和民兵组织均隶属各行政屯农会领导。区自卫大队和民兵大队须由同
级农会领导。但在战时,均由区大队直接领导。

十一、自卫队和民兵组织,对防奸剿匪或配合部队作战有显著成绩者,及时予以表彰和奖
励。

十二、民兵如因剿匪或担任其它勤务,影响其生活者,农会须设法补助之。

十三、本办法如因工作发展有不适宜之处,得由区联合会修改之。

甘南县各界联合会

一九四六年三月

甘南县民众庆祝东北解放日

“八。一五”一周年大会宣言

同胞们:

我们甘南的人民,在此集会,庆祝东北解放第一个周年。在今天,我们回想起“九一八”
国民党不抵抗主义,把我们送进了日本帝国主义的虎口,整整十四年,尝尽了亡国的悲苦滋味,
我们更加愤恨国民党的卖国政策。而在今天,再想到我们在民主政府的领导下。得到了真正的
民主、自由和解放。我们更加感激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他们团结了人民
与日寇血战数年,用鲜血头颅换来了胜利。感激苏联红军出兵解放我东北人民。

但是,国民党反动派,正用国家民族的利益换取美帝国主义政府的军事援助,正动用全部
兵力向东北、向全国人民进攻。“九。一八”已经给我们一个惨痛的教训,我们决不容国民党
再把我们送入另一个帝国主义的虎口。“八。一五”的胜利果实是人民流血斗争来的,决不容
国民党反动派盗卖。

今天,我们甘南人民组织起来了,在这个伟大意义的日子,每个人都怀着满腔激愤,来纪
念这个日子。在这大会上来检阅我们人民的力量,拿着洋炮土枪的自卫队、骑马的骑兵、荷枪
的步兵、年青的学生和广大的人民队伍,汇成一个力量,武装保卫我们的胜利果实。国民党反
动派敢来屠杀我们,我们就誓死抵抗,直到反动派完全死亡。

同时,我们向全国同胞们呼吁:一致团结起来,反对美国政府军事援蒋!要求美军立即撤
离开中国!反对蒋介石出卖中国主权!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独裁!反对国民党进行内战!拥
护中国共产党独立、和平、民主的主张!拿出我们爱国的热情,用我们永不可战胜的广大人民
的民主力量争取独立、和平、民主在全国实现,成立联合政府!

甘南县民众庆祝东北解放日

“八。一五”一周年大会启

一九四六年八月十五日

人民自卫军告甘南人民同胞书

亲爱的父老兄弟姊妹们:

从“九。一八”事变以来,我们东北的同胞,尝尽了所有的痛苦:压迫、剥削、抢夺、烧
杀和侮辱。我们失去了自由,没有吃穿,日本鬼子把我们当奴隶、当牛马,使我们妻离子散不
得团圆。这样悲惨生活简直不是笔下所能写出来的。现在好了,伟大的苏联红军把我们从敌人
的铁蹄下解放出来,重见了东北十四年所未见过的光明!用我们的手建设自己的东北的日子到
来了!但是,十四年的压迫使我们知道我们所要求的一切,也知道我们所要反对的一切。我们
是要民主的、和平的、安居乐业的生活。我们大家都有衣穿、有饭吃、有房子住;农民有庄稼
种;青年有读书的机会;商业能够好好地做买卖。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求过自由平安的日子。
这是我们老百姓最大的愿望、最大的要求!可是国民党反动分子,却想尽方法来扼杀我们这种
愿望和要求。他们一心一意地在各处挑拨内战、破坏和平,而且还把那些残害我们的汉奸和走
狗组织成了中央军,来压迫我们、掠夺我们、烧杀我们。十四年喘不出气的生活,又重出现于
解放后的今天,难道我们东北的同胞就永远无翻身的日子吗?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得不到自由吗?

在抗战期间里,国民党军队从平津一直退到四川、贵州,按兵不动。不但如此,为了保全
实力,依仗美国,他们指使日本侵略者烧杀我们,抢夺我们,他们在后方荒淫无耻、囤积居奇、
发国难财。他们八十四员将军统率九十万大军公然投敌。在敌人投降之后,他们却违背“双十
协定”,破坏和平,大举进攻解放区,想恢复解放前军阀专横的黑暗统治,夺取华北与东北人
民抗战的胜利果实。我们爱好自由、和平,热心抗日的所有青年,难道看见祖国这种灾难坐视
不管吗?

现在我们东北很多地方都成立了民主的自治政府,同时也建立了我们老百姓自己的军队和
武装。人民自卫军就是老百姓自己的军队,从此我们要求东北人民自己管理东北,我们要和一
切破坏和平、摧残民主、反对东北人民自治的反动势力做斗争。我们不但有这种愿望,而且有
这种力量。现在我们东北人民军、自卫军已经超过了五十万,共产党、八路军有一百五十万正
规军队,我们有这样大的力量,是可以充分制止内战保障和平的。

现在我们自卫军以最大的决心与充分的信心,向父老们宣告,我们要完成下列四大任务:
(一)肃清残敌,巩固胜利;(二)制止内战,保障和平;(三)自卫防匪,团结人民;(四)
民主自治,建设东北。为完成上述四大任务,本军要严格教育部队,发扬革命部队的优良传统,
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强夫役、不派饷、不打人骂人、不强买强卖,处处为群众利益着
想,做一个真正为群众的勤务员。希望亲爱的父老们,认清自卫军是嫩江人民子弟兵,是老百
姓自己维护自己的队伍,和过去任何调兵自卫的军阀、土匪部队完全不同的。有志报国的热血
男儿,只有参加本军队,才能真正把力量献给祖国。最近本军奉命出发肃清残敌,剿灭土匪,
对危害人民利益的土匪武装,当本宽大政策,如能改邪归正,本军不咎既往,并予以自新之路;
如执迷不悒,本军当坚决消灭。保证人民的安居乐业,希望父老兄弟尽力协助,抬伤兵、运弹
药、修工事、带路送信,侦察敌情,发现坏人,发现敌伪仓库,报告政府,军民亲密合作,一
心一德,共同奋斗。则东北建设途中的任何阻碍,定能扫清。东北人民的彻底解放与最后胜利,
就一定能得到。最后让我们高呼:为建设民主自治的新东北而奋斗!肃清残敌,巩固已得之胜
利!人民武装起来,制止内战,保卫和平!实行自卫、消灭土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定!
东北人民解放万岁!民主自治的新东北万岁!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日

注:1945年8 月19日,苏联红军解放齐齐哈尔。王明贵等东北抗日联军干部,于10月中旬,
经中共东北党委会批准,在齐齐哈尔市成立嫩江人民自卫军司令部。人民自卫军即是这个司令
部的一支部队。

甘南合作社工作

冯肖山

一、合作社成立与发展

甘南现有县合作总社一个,区社八个,共有流动资金约三十亿(旧币、下同),不动产资
本(房子不在内)约有二十亿。八个分社(甘南、宝山、查哈阳、东阳、平阳、兴隆泉、长山
堡、中兴)的成立都是在土地改革以后,只有县总社是1946秋成立的。合作社资金的来源80%
是土改中的斗争果实。

对资金使用与经营方式,大致可分为下列几个时期:

春起除总社供给甘南贫民日用必需品与准备了部分粮食做投资生产救灾之用外,八个分社
都在建立时期,籍原有的斗争果实铺底,有多大照多大办,没有一定的方向与明确的目标,不
知何为急缓。如甘南接收的是油房,即改称为“大众油房”,开始打油;兴隆泉接收一个大店
即开起店来,中兴是单纯的小杂货铺,亦多非群众所必需品的供给。

夏季铲趟地面临粮荒,县委会决定让合作社集中力量到各地采购粮食贷给灾民进行夏锄。
各合作社将原有的布盐卖出换进粮食贷给灾民,共贷出100 多万斤粮食。这时期的方向明确,
直接帮助了农业生产。但由于合作社不是群众直接入股组成及对贷粮宣传不够,以致多数群众
认为是政府贷的粮。

秋季是购粮换布,代收靰鞡草。初期还不错,后来因县上领导抓的不紧;使资本转移,没
有集中力量收购粮食,故未能减少商人对农民廉价收购粮高价售布的剥削。至9 月间新粮上市,
农民以廉价卖掉粮食换取急切所需之布。县社始与齐市贸易局订了一个购粮换布、盐的合同:
订购一千吨粮换取布900 匹、盐30万斤,11月底交粮。将布盐分发给各分社,由分社以适当手
续(村上小组证明)卖给农民,做预购粮食的物资,农民很高兴地反映:“粮食没有来就穿上
衣裳了!”布盐卖完时,市价每尺布18000 元,而换豆子价为10000 元,共卖出10万尺布,使
农民省下8 万元。粒盐布价5 000 元一斤,而换豆子价4000元,使农民省下2 万元。这是给布
盐时算的豆子价格(9 、10月间),若农民交豆子时(11月)的豆子价格算,则给农民省的更
多。另外给扎兰屯订购了500 吨粮食,在时间上已晚,对农民没有直接多大好处,但对合作社
本身经济力量上有些补助。收购靰鞡草开始说有多少收多少,农民割了很多,后来军需部不要
那么多,剩下的没法推销,部分群众对此不满。但虽收购5 万斤,已给农民在副业上一笔很大
收入。尤其对被水淹的景利村,以觐靴草2 万斤还上2 万斤贷粮,给予农民很大好处。这一时
期,县上没有及时对各区社的资金使用与业务方针以明确的指导,致在营业上产生两个偏向错
误。一个是单纯的做代办的中间者,在给贸易局购粮中,可以做买进卖出的买卖,能给农民调
剂粮价少损失,并能赚钱以壮大合作社资本。11月份豆子价格600 元左右,农民卖不出去,齐
市商人贱抓,合作社可以集中力量以比市价较高的价格收买。到12月底,送公粮8 两豆子抵1
斤高梁,抵1 斤3 两玉米,农民到处买豆子,使豆子价格上涨到800 多元,合作社即可以以700
元左右再卖给农民(当然要注意商人投机;,使农民以1 斤高梁的价格可换到9 两豆子,而交
公粮以8 两即可抵1 斤,还能挣1 两豆子。如以800 元市价卖给贸易局,于短时间内获利更大。
以此再收购杂粮之用。但是这样好的时机竟未利用。其次是宝山、查哈阳各买一辆汽车,平阳
也接受了韩国人入股的一辆汽车,于是这3 个分社就跑起汽车来,不到两个月共赔了约9000万
元,除汽车本身占去资本外,还搭上陪头。若以此款买粮食,可供农民多种几百垧大田。

二、几个问题的检讨

(一)合作社的性质与业务方针

在春季,合作社以赚钱为目的,是贩卖货物的商店性质;夏季的贷粮。秋季的以布盐换粮,
也都表现了浓厚的商人的单纯盈利观点。春季商店中的贷物,即非完全农民生活必需品,又是
以图厚利的高价出售。贷粮以五个月的利息3 分(粮利)贷出,尤其东阳以钱代粮贷出。当时7
月上半月粮价500 元,贷出的钱秋后还1 斤2 两粮食(利在内),到7 月末粮价涨到700 ~800
元,仍按500 元贷给农民,即当时农民每斤粮食加利40%,成为高利贷剥削。购粮换布盐也是
以赚钱为出发点,若照贸易局的价格换出便觉无利。同时把合作社的300 多尺布另立行价出卖,
总想多赚钱,结果布落价赔了。

(二)人股分红问题

总社是按3 个月一分红,群众对之很有信仰,其后因将全力用于农贷,使流动资金减少而
停止分红,因之群众对合作社也不相信了。平阳分社动员群众入股2000多万元,股子凑齐后一
直也没宣布过业务账目,更没有分红,使群众怀疑,加上合作社职员官僚作风的影响,使群众
对合作社反对,说:“我们春天入合作社的钱做买卖不嫌钱罢了,买东西怎么还比私人买卖贵
呢?”直到秋季,群众还失望地说:“我们春天入合作社的钱,全当打水漂不要了”。宝山合
作社拿一部分果实到哈尔滨办货,这些钱至今已10个多月尚未分红,甚至连股票还有没拿到的。
这次太平山区(原宝山区管)动员群众入股成立合作社,群众提出:“以前入在宝山合作社的
果实钱哪去了?不会再拿出来办合作社吗?”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成立起来。其他东阳、查哈
阳、长山堡、中兴各分社都没有分红,在这个问题上,合作社的干部老是害怕,有怕“分红带
抽股抽垮”的错误想法。这次甘南、兴隆泉二分社不怕分红,结账时召开理事会议。兴隆泉召
开社员代表大会,讲明了营业情况,应分红利多少,反映了群众对社员的意见。这样的会开过
之后,绝大部分群众不来分红,而将红利再作股金,有的还继续入股。据兴隆泉、长山堡及靠
山村村社入股的情形,只要动员的适当。群众是乐于组织合作社的,从入股的种类看,可知道
群众的情绪是高的,长山堡的群众入股有20多种,包括有各种粮食、各种副业产品,还有“八
一五”当时捡的洋捞及猪鸡羊等。对群众入股的东西价格,一定不能低于当时的市价,这样群
众才能乐于入股。

(三)领导与管理问题

首先在领导上从县到区未引起全体党委们注意,对合作社没有统一的正确认识,因此,对
合作社的政策领导不明确,面对业务的指导就不可能是具体及时。致使全供销合作社的资金使
用出了偏差,未适当及时地用于扶助农民生产与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上,而是铺张门面、浪费资
本,使原有资金遭受损失,无力进行下一步工作。对合作社职工人员的领导与教育亦非常不够。
再如甘南分社主任只是经县里联络一下就说了算,甚至有的连联络也不联络,根本违反了党对
合作社组织群众直接管理的政策。查哈阳合作社从成立到现在一年多,没有开过理事会,有事
即召集村干部谈谈。

三、成立村社

村合作社是人民经济组织的基层组织,是组织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直接形式。办好村社,
是供给人民生活必需品与刺激生产有力有效的组织形式。春夏合作社发放贷粮必须有小组证明,
经村长主席的介绍信,再到区社去借粮食,群众自然认为这是政府的贷粮,而村干部在繁杂的
工作中又多了一件事情。以布盐预购粮时,宝山、查哈阳两区社将布盐交给了村干部,村干部
再代卖给农民,结果每匹布少了好几尺,盐也不够秤了。人家照发数要粮,村干部只得加价,
农民说村干部拿主意,若有村社,会免去这层不必要的麻烦。现在村社能立刻普遍的成立,根
据宝山区靠山村村社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一)必须在群众的觉悟上招股组织,即
有了一定数量的社员会议上,开社员大会选出理事会及主任、会计,订立制度,通过业务步骤,
使村社一开始就在群众监督管理之下进行营业。(二)必须有党的支部领导,要组织党员起骨
干作用。靠山村社全仗党的力量组织起来,七个理事有五个党员,社主任也是党员,很快地集
有股金3.5 万多斤黄豆。(三)我们的党政负责干部,对村社的建立须有统一的思想认识与指
导。区委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具体指导,稍一放任即会垮台。靠山村社是县区同志亲自负责
建立的,故能迅速解决很多问题。(四)村社在经济上必须有较强的县社或区社给予支持。

基于今天的干部领导力量即人民的经济力量既是有了上述整个条件,也不可能一时地普遍
建立起来村社,需有重点地及时推广。

四、今后工作

1 、整理现有的区合作社,扶助村社建立,准备解决今年农民大生产中的困难。首先应解
决工具中的犁铧,组织铧炉,使原有的东阳、查哈阳两铧炉开火。准备饲料,除现有油房打出
的豆饼不往外走,并有计划地到外地再买进一部分粮食准备贷粮,估计今年夏锄当中会有部分
农民缺粮,特别是去年被水淹的村屯与种稻田的农民。

2 、县总社试办农场,种水田二百垧,籽种必须准备好,人力组织七、八十个劳动力即可,
采取秋后分红制。我们认为办农场是合作社将来发展方向,今天只能根据现在力量试办。

注:此稿发表于中华民国卅八年二月三日(1949年)《嫩江新报》。作者冯肖山,为第一
任中共甘南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