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口增减
第二章 人口
第一节 人口增减
《龙沙纪略》载,清初龙江境内户口“二万有二十七”,仅驻军就有2400人,由“满洲、
汉人及索伦、达呼里、巴尔虎充之”,还有水手、站丁200余人,庄丁400人。清末施行“移民
实边”政策,辽吉、关内汉人大量移入,至宣统元年(1909年),龙江府辖境有户19142,共
113842人。
民国2年龙江建县,景星镇划属县域,全县人口增至29283户,127203人。境内人口密度,
每平方公里5.3人。民国4年(1915年),景星设治局划出,全县17959户,117562人,每平方公
里平均7.3人。由于流动人口过多,民国5年(1916年),虽然甘井子设治局从县域划出,全县仍
有20307户,128006人,每平方公里平均10.7人。民国15年,济沁河稽垦局户口划入雅鲁设治局。
民国18年,富裕,宁年两乡大部分户口划归富裕设治局,但户口仍增至31578户,共179996人,
每平方公里平均20.5人。
伪大同2年(1933年),龙兴、济沁河、雅鲁河等地划入龙江。伪康德3年(1936年)齐齐哈尔
市户口划出。伪康德4年(1937年),龙江县居民28396户,174346人,每平方公里平均18.6人。
1948年全县共55314户,244671人,每平方公里平均有28.1人。
1951~1954年,先后将十一区、昂昂溪、富拉尔基等乡镇划归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杜尔
伯特自治县,1954年底全县共49903户,243650人,每平方公里平均56.9人。
1956年,景星县划入属境,1958年碾子山划出。1959年全县有58586户,293717人,每平
方公里平均47.6人。此后,全县人口消长均无地域变迁影响,只有迁徙、生死的增减。1960年,
全县人口突破30万,1968年突破40万,1970年全县人口442766人,每平方公里平均71.7人。
1974年全县人口突破50万。1985年共115685户,550643人,每平方公里平均89.2人,人口密度
是建县时的16.83倍。1949~1985年,全县人口每年递增率为2.65‰。1977~1985年平均人口
自然增长率为8.15‰。其中198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22‰,低于黑龙江省平均水平。宣统元
年(1909)至1985年龙江属境人口变化情况见表3:
表3 龙江人口变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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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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