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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构成

第二节 人口构成





一 性别构成

龙江县人口性别构成男略高于女。民国初年,男性占58%左右,女性占42%左右。1932~
1945年,男性为56%左右,女性为44%左右。新中国建立初,男性为53%左右,女性为47%左
右。70~80年代,男女比例基本持平,男略高于女,男性为51~52%,女性为48~49%。全县
几个典型年份男女性别构成情况见表4:

表4 龙江县人口男女性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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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年龄构成龙江县人口

年龄构成1913年、1962年,统计见表5。

表5 1913年 1962年龙江县人口年龄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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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末,龙江全县1~7岁占27.5%,8~17岁占24.7%,18~25岁占13.1%,26~45岁占
20.3%,46~55岁占6.8%,56岁以上占7.6%。

1982年,全县第3次人口普查,年龄构成见表6:

表6 1982年龙江县人口年龄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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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全县劳力共292 396人。其中:16岁至59岁的男劳力为153641人,占全县总劳力的
52.5%,占全县总人口的27.6%,16岁至54岁的女劳力138755人,占全县总劳力的47.5%,占全
县人口的24.9%。

1985年,全县有550643人。其中:1~4岁占6.2%,5~9岁占9.1%,10~14岁占11.9%,
15~19岁占11.5%,20~24岁占10.3%,25~29岁占8.5%,30~34岁占8.3%,35~39岁占
7.0%,40~44岁占5.5%,45~49岁占5.2%,50~59岁占8.4%,60~69岁站5.3%;70~79岁
占2.4%,80~99岁占0.56%。

附: 1985年人口年龄性别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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