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分布
第三节 人口分布
据民国2年(1913年)调查:分布在县府所在地齐齐哈尔正户为2591户,副户2824户,共27039
人,其中男15584名,女11455人。分布在农村乡镇正户21221户,副户2647户,共100164人,其
中男60594名,女39570人。学童,分布齐齐哈尔2236人,分布农村乡镇6436名。
民国5年(1916年)全县共128006人,分布在城镇的38480人,占总人口的30%,分布在农村
的89526人,占总人口的70%。民国18年(1929年),全县179996人,分布在城镇的27000人,占
总人口的15%,分布在农村152996人,占总人口85%。
1971年,全县共458599人,分布在城镇的64448人,占总人口的14%,分布在农村的394151,
占总人口的86%。
1985年城镇人口(龙江、景星)112098人,占全县人口的20.4%,多村人口为438545人,占
全县人口的79.6%。每户平均人口为4.8人,其中龙江镇每户平均人口为3.7人。
1985年全县乡镇人口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7 1985年龙江县城乡人口分布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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