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口从业
第五节 人口从业
新中国建立后,龙江县政府对解决城镇失业人员问题,实行双重就业制度,一是采取包下
来的政策,二是组织生产自救,使3410人的就业陆续得到妥善安排。到1957年,全县城镇适龄
人口就业率从1949年的6.1%,提高到95%。
1958年后,全县职工人数大幅度上升,1960年达12040人,其中60%是从农村招收进城的。
后来,国家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龙江县对部分企业关、停,并、转。到
1962年精减职工1.432人,压缩城镇人口2609人。
1966~1976年动员13215名城镇知识青年下乡插队,从事农、林、牧业生产。同时,从农
村招收2905人进城就业,形成全县城乡劳力对流。
1977年后,大量知识青年相继返城。一下很难解决就业。1979年,根据中央搞活经济的方
针,调整了就业结构,采取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
各系统包单位,单位包待业青年,兴办集体、个体企业,1979~1985年的7年间,工业、商业,
建筑业,饮服业、劳动、物资等部门,新办集体所有制企业263个,安置待业青年18850人;组
织4759人从事开饭店、旅店,摆摊床等个体经营。共安置23600多人,使90%以上待业人员从
事了有关职业。返城青年基本得到全部安置。对流入城镇的农业人口进行清理,动员返回农村
务农,城乡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有了明显好转。1949~1985年全县城乡从业人员情况见表10:
表10 龙江县从业人员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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