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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业

第一章 农业




龙江县地处大兴安岭东麓,西部多山,中部丘陵起伏,东部平原。水草资源丰富,适宜农、
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历代生活在境内的各个民族,以牧业、渔业生产为主,同时开垦种
殖。清末解除封禁,放荒招垦。山东,河北和辽吉一带垦民大量拥入。到民国2年(1913年)建
县初,境内已开垦耕地33万多垧,年产粮豆450多万公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等部族从事
牧猎、捕鱼。全县饲养大牲畜10万多头(匹),猪羊1万多只,每年捕鱼95万多公斤。到民国16
年(1927年),大部分土地被地主,军阀占有,面积达70%以上。

1932年,日军入侵后,推行“以异治异”的策略,在农村继续施行封建土地制度,通过封
建地主集租敛财,变本加厉进行经济掠夺。1944年,强迫全县农民交“出荷粮”1.3亿多公斤,
占当年全县粮食总产量54%。同时,日伪当局还大量移置开拓团,推行殖民地土地所有制。到
1945年,仅龙江境内日本开拓团强占和开垦土地64500多亩。其余80%以上的土地被地主、富
农占有。

1946年7月,中共龙江县委组织100多人的工作队,深入到七棵树等区,贯彻落实《五四指
示》,放手发动群众,进行反奸清算斗争。嫩江省委副书记顾卓新、警备二旅政治部主任刘烨,
也亲自率领军分区100多名干部、战士,到李三店区开展土改试点工作通过扎根串联,算剥削
帐等方法,很快组成了以贫雇农为骨干的阶级队伍,先后清算、斗倒了各村的地主、恶霸。同
年10月,全县361个村中,有201个村清算了高租高利以及各种剥削,进行减租倒租、减息退息。
部分土地、房屋、牲畜分给了农民。1947年7月,据全县7个区统计,已平分土地67566垧,占全
县耕地的45%。同年10月,《中国土地法大纲》公布,又开展了打垮地主、消灭封建的土地改
革运动。1948年4月,龙江、龙东两县合并。全县11个区,55314户,244671人,共分土地149842
垧,占全县耕地面积156210垧的96%,平均每人分得土地0.75垧,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7077万元。占当年工农业总产值98%。农业经济结构:种植业
产值5808万元,林业产值234万元,牧业产值1018万元,副业产值16万元,渔业产值1万元。各
业比例分别为82.1%,3.3%,14.4%,0.2%。

农业合作化以后,1957年种植业、副业比例有所增加,产值为8590万元、202万元,分别
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84.4%、2%,牧业降至10.2%。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农业经济结构逐渐发生新的变化。到1965年农、林、牧、副、
渔各业产值分别为8467万元、133万元、1062万元、1664万元、84万元;各业比例分别占当年
农业总产值11410万元的74.2%,1.2%,9.3%,14.6%,0.7%。其中种植业、林业、牧业比
例下降,副业比例上升到14%。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农民排除“左”的思想干扰,坚持发展农业生产。
197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6526万元,农业人口平均360元,农业劳动力平均1837元。农林牧副
渔各业比例分别为66.5%,9.7%,12.3%,11.2%,0.3%。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不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农业经济结
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得到平衡发展。198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为20750万元,比
1949年增加近2倍。其中种植业增加1.6倍,林业增加2.4倍,牧业增加2.4倍,副业增加67倍,
渔业增加113倍。在齐齐哈尔地区,农业总产值占全市11个县的10.3%,名列第4位。种植业占
农业总产值比重为73.7%,农林牧副渔各业比重上升到26.3%。全县农业劳动力人均产值为2230
元、粮豆薯产量3121公斤。全县农业净产值为14780万元,为农业总产值的71.2%,农业物耗
为5970万元,为农业总产值的28.8%。农业劳力人均净产值为1588元,农业人口人均净收入
327.4元。

由于水土流失未能完全控制,流失面积仍有18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1.3%,造成土壤肥
力减弱,致使耕地瘠薄,草原退化,阻碍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草原人均3.1亩,比齐齐哈尔
市每人平均4.7亩低35%,生态破坏程度已列入黑龙江省严重地区。

龙江县受季风影响,春旱、夏涝、秋早霜时有发生,严重制约农业经济的发展。为不断增
强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从50年代初开始,就注重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到1985年,先后修复和
兴建防洪拦河坝5条,长160公里,中小型水库10座,小型水电站2座,万亩水田灌区3处,抽水
站21处,机电井5170多眼,装机容量1900千瓦,有效灌溉面积37万亩,整治水土流失93万多亩。

37年来,龙江县农业机械化也得到逐渐发展。1955年拖拉机保有量24台/1610马力。1985
年末,发展到5383台/107960马力。机械化程度达到,机械整地占计划内耕地的57%,机械播
种占49%,机械中耕占59%,运输机械化达70%。1985年农村用电量2941万度,农用柴油用量
达7000多吨。

全县农业科学技术人员逐年增加,到1985年已有344人。科技人员和农民相结合,在土壤
改良、水力灌溉、合理密植、植物保护、田间管理、农机具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