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村能源
第四节 农村能源
据1985年统计,龙江县农村能源消耗量为189731吨标准煤。其中,农作物秸杆消耗核148121
吨标准煤,占78%,煤炭消耗24140吨,占12.6%;电力消耗为3764吨标准煤,占2%,燃油消
耗为8437吨标准煤,占4.4%;其他能源消耗为5269吨标准煤,占3%。
农村生产用能中,煤炭消耗量为11250吨标准煤,燃油消耗为9126吨标准煤,电力消耗为
3764吨标准煤。生活能源人均年消耗为347.7公斤标准煤。其中秸杆为312.1公斤,占生活能源
的89.7%;薪柴2.4公斤,占0.7%;煤炭消耗29.1公斤,占8.4%;电消耗为4.1公斤标准煤,
占1.2%;户均消耗生活能源1843.2公斤标准煤。
一 农电
龙江县农村用电,主要由富拉尔基发电厂供给。自1964年开始兴建供电线路,设备,到1985
年全县有输电线路5条、207公里,变电所11座,主变容量32450千伏安,1万伏配电线路1857公
里,配变容量52920千伏安;并有低压线路11720公里,通电村300个,屯1921个,用电户83076
家,照明容量9846.8千瓦。生产用电机1109台,容量为69400千瓦。全县农村用电1980年3254
万度,1982年4279万度,1985年2941万度。(具体情况见表40)
表39 龙江县水土流失治理情况 面积: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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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0 1985年全县各乡镇用电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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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龙江镇农村用电统计到合山乡;各农林牧渔场用电,统计在有关乡镇。
二 燃油
由于农业机械的逐步发展,龙江县农村燃油耗量不断增加,1957年以前年消耗柴油4000吨。
1958~1962年,国家经济困难,燃油供立不足,每年消耗柴油1000吨左右。1963~1967年,每
年消耗柴油5000吨以上。1968~1976年因机耕面积减少,每年消耗柴油2 000~4000吨。此外,
全县农村每年还消耗100吨左右汽油和润滑油。1977~1984年,农用柴油每年消耗5000~6000
吨,汽油和润滑油每年消耗200吨以上。1985年农用柴油达7621吨。(具体情况见表41)
三 煤炭
70年代,县内部分社队办起乡镇企业,煤炭用量逐年增加。1970年、1971年全县农村用煤
量7900多吨。其中生产用煤2000多吨,集体采暖5000多吨。1972~1975年,全县农村年均用煤
10000多吨。1976~1979年,全县农村年均用煤20000吨,其中生产用煤年均6000~7000吨。社
员取暖用煤10000多吨。1980年全县受灾,缺少生物质燃料,下拨各乡镇救灾煤达61276吨。
1981~1985年,全县农村用煤年均10000多吨,主要是乡镇企业生产和学校取暖用煤。农民因实
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各户收获的秸秆已足够自用,煤炭用量显著下降。(70年代后农村用煤情况
见表42)
四 生物质能源
龙江县农村生物质能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农作物秸秆;二是薪柴;三是牲畜粪便。1985年,
全县三种生物质能源总产量核186916吨标准煤,其中秸秆为150122吨,占80.3%,薪柴为20233
吨,占10.8%,牲畜粪便为16561吨,占8.9%。(具体情况见表43)
表41 1978~1985年全县燃油用基情况表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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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1970~1985年农村用煤情况表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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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 1985年龙江县农村生物质能源耗量统计 单位:总量吨标准煤
人均公斤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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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辅助能源
1985年,全县有太阳灶32台,实开发量为20000度。22台小型风力发电机,装机容量3300
瓦。沼气池1493个,可解决筑池农户4~5个月的生活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