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副业
第十节 副业
龙江县境内农民,在农闲季节,有上山打猎,采集野菜、蘑菇、橡子、药材的习惯。或编
织席子、芡子、草袋、土篮,进行副业生产。
1946年后,在减租减息、土地改革运动中,政府号召贫苦农民开展副业生产,改善生产生
活条件。1949年冬,发动全县群众打猎、割苇、编织苇席、草袋、土篮、芙子,副业总收入达
12.1万元,占全年农业总产值3347万元的0.3%。
后来,随着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个体副业纳入集体,每年按季组织山产品、草产品的
生产,根据资源条件发展新品种。1956年,德胜乡组织社员栽种果树,割苕条编土篮;永发乡
利用“三用高粱”生产大小笤帚;头站、自山、对宝、杏山等乡发展养蜂。西部半山区,采集
橡子,每年达几十万斤。1950~1956年,全县副业产值累计658.8万元,平均94万元,占平均
农业总产值4746万元的19%。
1959年,全县遭受旱灾,中共龙江县委、县政府组织社员进行生产自救,发展集体养蜂1150
箱,每箱产蜜24公斤。头站、巨宝、广厚、鲁河、景星等乡镇建立养兔场,共养兔3380多只。
龙兴、山泉、济沁河、对宝、繁荣、县园艺场,放养柞蚕913把,蚕场面积达5473垧。到1960
年,全县副业产值达604万元,占当年农业总产值4640万元的13%。
1966年初,为加强全县副业生产,由刘堑副县长牵头,商业科,供销社、畜牧科、林业科、
粮食局、银行等单位参加组成多种经营领导小组,各公社、大队也建立组织、组织划分集体副
业与家庭副业的范围。副业生产逐渐走上正轨,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割资本主义尾巴”使
副业生产大受影响。
柳编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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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中共龙江县委召开多种经营会议,部署副业生产。会后,全县组织5390名养、种、
编等专业生产人员,副业生产得到较快发展。1983年,全县蜂群扩大到1800箱。并组织开展
打割青杂饲草、大小叶章,旱白柳条,苕条,采集蘑菇、药材等“小秋收生产。”仅药材一项,
年收入50多万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进一步发挥荒山、草原、坡地等作用,
建立副业生产基地。大力生产羊毛、黑瓜子、白瓜子、蜂、蚕、笤帚生产。使全县副业得到扎
扎实实地发展。1982年出售羊毛75万公斤,比1977年提高50%,出售大小笤帚400万把,是1977
年的2.7倍。黑瓜子由种植1500亩,提高到70000亩,仅此一项,收入达315万元。为使副业生产
打开销路,县供销系统和有关部门,注意抓产品质量。大小笤帚、刷帚,外形、质量均好,产
品销往辽宁等省份。
1985年,生产蜂蜜69950公斤,柞蚕3209400公斤。牛奶4656800公斤,羊奶77900公斤,羊
毛423100公斤。全县山产品采集收入536万元,捕猎10000元,加工553万元,总计1090万元,
是全县农业总产值20750万元的5.3%。1978~1985年,全县副业产值及其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
例详见下表:
表70 1978~1985年全县农副业产值比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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