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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管理

第七节 管理





一 管理机构

龙江县人民政府,1951年设公路科,1954年改交通科。1958年11月~1959年3月工业、交
通两科合并为工交部。1959年8月~1960年5月,变工业交通局。1960年5月分出,设交通运输
局。1962年5月~1964年7月,工业交通再次合并,成立工业交通科。1964年7月恢复交通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于1968年成立工业交通革命委员会,不久又建交通管理站革委会。
1969年成立铁路、公路联合运输办公室。1970年1月建立公路交通科。1973年联运办撤销,成立
公路运输管理站,隶属交通科领导。1984年交通科改称交通局。1985年,公路交通局内设及设

表125 1936年 1938年龙江县境内各火车站客货运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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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6 1985年龙江县内铁路各站客货运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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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设及下属行政机构有:科技、人秘、综合、财务、审计5股,1个派出所;地方道路、公路运
输、公路管理3个管理站,1个管理所;3个运输、装卸公司;21个道班等。



二 领导体制

民国11年(1922年),龙江县府所在地齐齐哈尔两家汽车公司,均系私人集资合办,自行管
理。国家税务机关,缴收定额税金。

日伪时期,成立国道局。公路修建,由伪政府统一管理。客运则由“国道局自动车(汽车)
营业所”管理。1932年开办国际运输公司,公司下设公路运输株式会社(股份公司),具体管理
龙江县内货运事宜。畜力车运输也由株式会社统一组织,成立把头制的马车组合。后来,改铁
路、公路单独运输为联合运输,垄断了全县运输市常 1949年,龙江县公路交通先由民政科后
由农业科兼营,民间运输由马车工会管理。

1951~1956年,公路与公路运输由县交通科自行管理,实行科长负责制。下属单位龙江公
路运输站,财权、物权归齐齐哈尔公路运输总站直接管理。1957年后,局内行政指挥权由支部
或总支书记行使。1958年11月~1959年3月、1962年5月~1964年7月,曾两次工业、交通局(科)
机构合并,全县公路、交通行政领导,由工交部或工交科管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行政生产指挥权由“造反派”执掌。1968年,成立工交革命委员会,班子南老干部、工人、造
反派头头三结合组成,但一切仍由“造反派”说了算。1969年成立铁路、公路联运办公室。全
县交通运输由龙江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统管,铁路、公路运输联运,由齐齐哈尔铁路分局
和齐齐哈尔公路运输总站管理。1973年联运办撤销。成立工交党委,恢复党委领导下的科长负
责制。1984年,成立交通局,领导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局长负责制,行使公路运输指挥权。各
下属单位的业务管理隶属多头。公路管理站、监理所、地方道路管理站,财权、物权归上级系
统管理。人权归县管理。第一运输公司、第二运输公司、装卸公司财务单独核算。

三 业务管理

1 公路养护管理

民国年间,公路由国家出资修筑,统一养护。

日伪统治时期,国道局和伪龙江县公署强迫县内人民出“劳工”、“勤劳奉士”,修建国
道和县道。并由地方保、甲对境内公路进行养护管理。

1949~1952年,本着“远修近养”、“有路必养”的方针,由公路干线两侧1.5公里以内
沿线村屯组成养路委员会,派出常年护路、看桥代表工,维护线路。1953年对龙景、富景、龙
甘、碾李、齐甘等5条公路136公里的重点干线,交通科均设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养护工作。

1958~1962年,按照“全党全民办交通”的精神,各公社相继组建专业养路队13个,200
人。负责夏季养护,春秋两季整修,有任务和质最要求。

1962年,公路养路段负责全县道路养护。1963年经省批准,将富景、碾李、富龙3条公路,
列为专业道班和群众代表工共同养护路线。1964年加宽与提高低洼段路基,改造了不合理的线
型和曲线半径过小的弯道。到1965年,70%的县、乡道路达到砂石化。

“文化大革命”期间,主管公路建设的单位合并到公路养路段,改出交通管理站管理。把
行政职能部门变成了事业部门,道路维护主要靠春秋两季发动群众突击平坑垫辙。1967年成立
国防公路建设指挥部,1975年撤国防公路建设指挥部,建油路建设指挥部。交通部门组织施工
指导,公社组织筑路民兵连,修建龙景路渣油路面,其余路面100%砂石化。1973年恢复交通
科以后,设地方道路组负责地方道路养护,建方道路永久化桥梁达到90%,基本实现了道路砂
石化。

1980年,县级公路养护210公里,其中专业养护89公里,专群共养121公里。公路管理站有
228入,18个道班养路工186人。地方道路常年列养里程298.5公里,有11个道班,117名常年养
路群众代表工。其余332公里道路属于季节性养护里程,由沿线生产队按季节派工养护。

1985年,地方道路管理采用3种形式,一是把列养路线包给沿线村屯,实行联户或个人管
理;二是由各乡分春秋两季集中会战维修;三是由养护道班自修自养。在常规管理上,县站对
各道班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材料消耗、定费用支出、定好路率,年终节约奖励,超支惩罚
的办法,对承包者做到责、权、利三挂钩,调动养路专业工人,与群众养路工代表的积极性。
县级公路好路率61.9%.地方道路好路率达36%,占当年计划的100%。成为公路建设与养护的
先进县。(1972~1985年几个年份县级公路养护情况见表127)

2 公路营运管理

1913年龙江建县初,公路货运为民间畜力车承担,自行组织货源。1922年后,县内私人汽
车,营运客货,仍无统一业务管理。

日伪时期,公路客运由“国道局自动车营业所”经营,规定私人汽车不准运客,4条国道
只准汽车运输。其他线路归畜力车运输,由“国际运输公司株式会社”下设的把头“马车组合”
管理。

1949年,龙江县内民间运输,由马车工会组织管理,安排任务,统一调度。1950年开始公

表127 几个主要年份县级公路养护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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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72~1978年为春秋两次路检;1979~1985年为按月、按季路检平均测定。

路营运,由高拉尔基运输公司和朱家坎镇、昂昂溪镇、碾子山镇、李三店镇运输站管理。1951
年建搬运公司,管理火车、汽车装卸工作。

1955年,县城迁至朱家坎后,龙江公路运输站设合作指导股,负责集体运输管理;副业车
辆股,负责组织社会车辆运输;站内运务股,负责国营、集体、社会运输车辆调度;汽车队担
负客货运输。1958年,齐齐哈尔市运输总站把龙江公路运输站下放给龙江镇领导。全县运输合
作社变胶车队,过渡到国营。科内设交通股、运务股,具体符理运输市常1962年,将国营胶车
队重新调整为集体所有制,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此间,碾子山划出,龙江、景星两镇划
4个运输合作社。

1963年建龙江运输公司,条块结合管理县内客、货运输。做到汽车中修不出厂,提高营运
效率一倍多。1966年获得利润27.6万元,上缴20万元。每台平均创利8613元。“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全县国营运输经营效果不好,年利润下降到9万元,每台车创造利润由8000多元下降
至2000元。

1969年,由铁路、公路联运指挥部调度,国营、集体、社会车辆参加联合运输。

1973年,由交通科下设的运输管理站,组织社会客、货车辆,发放运输证,统一货源,统
一运价,提取3%的运费做管理费,实行奖罚制度。1977年,做到大中修不出厂,汽车保养达
到三级水平。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进行经济体制改节。为搞活公路运输,改革“独
家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和个体运输。1985年,全县已有个体载货汽车56辆,占全县国营和集
休货车453辆的12.3%,有个体客车5辆,占国营和集体客车53辆的9.4%。

在国营、集体、个体车辆参与公路运输的情况下,县第一运输公司加强了经营管理,实行
按收入提成分配,货运按台车定级、定类型,定每月上缴额。科室人员随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奖
金。县第二运输公司,采取把原有的马车做价处理给职工,多劳多得;货车司机和客车司机,
按车的总收入分别提成2.5~3%,多收多得;装卸人员计件,按总收入6%提成。由于在改革
中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成本降低,营运经济效益挺高。有的车一年盈利达万元。

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确定在岗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路检、路查、奖惩、出勤考核等
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设立行业管理版图、簿册、车台帐等。在客运管理上采取南北分片,干线
和支线有所区别,定班次、定班时;货运实行统一货物结算凭证。笫一运输公司、第二运输公
司自行核算,各行业车队单独结算,社会车辆统一结算。活跃了运输市场,提高了客、货运量。

3 交通监理

1950年,龙江县交通科设立交通监理,主要是进行规章制度建立和安全教育。1952年后,
制定和贯彻“城镇交通管理规则力和“马车横过铁道注意事项”。1955年,增加征收养路费业
务。同年10月颁发“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力布告,继续开展“十万公里无事故”安全运动。模范
驾驶员张树林因事迹突出,被黑龙江省评为交通安全先进个人。1956年加强城镇街道路面监理,
制定朱家坎镇正阳大街不准马车行驶的规定。

1960年办驾驶员培训班,学习操作技术和各项安全行驶规章制度,参加40多人。1966年冬
季,加强送粮车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了抢车肇事案件。1973年由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联合
成立交通安全检查委员会,设检查员34名,实行交通安全定期检查、分析。1977年建立监理站,
1978年建立交通队,归监理站领导。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年检、年审、春检、季检。各单位
安全联合检查组,经常深入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就地解决,或限期解决。由于加强组织管
理,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教育,使安全工作得到深入开展,事故大量减少。运输公司
司机赵学良、董福堂,生产资料站司机李新芳,县委、县政府司机唐仁静、陈振国,二三一处
司机鞠国良,均安全行驶超百万公里,获黑龙江省安全标兵光荣称号。

1978年后,进一步加强县城街道路面管理,规定正阳大街不准拖拉机行驶。贯彻以“预防
为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设路标、标语牌、过街标语等宣传设施,冬季动员城镇机关、
学校,及时排除雪害,保证行车安全。1980年监理站增编至10人。1985年监理站变监理所,人
员增至32人。内设秘书股、事故处理股、监理股、交通队,在景星、龙兴、黑岗、七棵树等乡
镇设监理所。

为加强机动车管理,除坚持初检、核发牌证、年检、季检外,还采取定点与不定点夜检、
晨检相结合的方法,保证了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1985年,交通肇事8起,占年计划的40%;
伤人2名,为年计划的14%;死亡5人,占年计划的45%。

同时加强养路费征收工作,养路费收入逐年增加。80年代初为79万元,1985年上升到200
万元。

四 财务管理

50年代初,龙江县公路科内设财务组,负责筑路、建桥工程经费概算、预算、决算。凡属
大型筑路、建桥经费均由省县合资,省拨建筑材料费用,技术工人工资,民工、车辆补贴;县
以区为单位组织车辆、人力,并从县地方财政中抽出部分款项,做补充经费。各镇运输公司、
装卸公司和马车工会,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1955年交通科监理组,设专人收缴养路费,各主要线路相继建养路段。收缴的养路费全部
上缴,对支出经费依据养护里程与人头,按预算由上级拨给。工程费用另行开支。

1962年,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开支,交通运输财务由管理站与运输公司
自行管理。1964年养路费、运输管理费列事业经费,黑龙江省与嫩江地区补贴养护费和工程费,
年终一次性列决。财务实行总分类和明细费用两本帐,运用复式借贷法进行记载。

1966年后,交通主管部门财务并入公路管理站管理。由事业,管理变为企业管理,人员工
资,由结算运费经营利润中开支。

1970年,交通科地方道路养护财务,条块共同符理,条条每年拨给1~3万元地方道路管理
费,县财政从农业税中拨给部分城建道路费。交通监理站,人、财、物归县管理,人员工资由
收缴养路费开支。1982年实行养路费超收分成,至1985年,每年超收20~30万元。超收部分提
取15%的能源基金。其余按二、八分成。二成上缴市里,八成中的20%拨给县交通科,80%留
给地方道路管理站做地方道路建设、养护款项。并从1982年开始,全系统普遍推行计件、提成、
利润包干、浮动工资等十几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第二运输公司,“砸大锅、立小灶”,由统
一经营,共负盈亏,改为分队经营,自负盈亏。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扭亏为盈。第一运输公
司1985年实行按收入提成分配,货运按车况定上缴额,办公室人员按收入2.5%提成发放工资,
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公路管理站放开经营,车队自负盈亏,站与养路道班签定承包合同,有
奖有罚,政策兑现。站内人员以职定责,以责计分,以分计奖,增强了各基层单位的主人翁责
任感,当年收缴运输管理费21万元,占年计划的161.5%,收缴养路费200万元,占年计划的116%。
1985年全县养路费征收、养护拨款和地方道路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128 龙江县养路费征收与养护拨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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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9 1956~1985年龙江县地方道路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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