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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通邮

第四节 通邮





龙江境内,清代前所有官府往来公文,均由驿站役丁接替递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在省城齐齐哈尔开办文报局。光绪三十四年(1903年),巡抚周树模奏准,
将各驿站一并裁撤,改添文报局。各路通邮事宜,均由邮局接办。

1913年龙江建县,先后在景星镇、李三店镇、朱家坎镇办理邮政业务。1945年8月,日伪
政权垮台,邮务停办。

1946年5月,龙江县人民政权建立后,恢复邮政业务,逐年扩大邮寄范围与业务内容。1951
年,除台湾省外,实现全国通邮。1952年,业务总量为14418元。195三年,景星县并入龙江
县,业务总量增加至65266元。1958年,业务总景为99070元:1976年,业务总景为174524元。
1982年,业务总量为210493元。1985年,业务总量为290万无。

一 函件

1913年,龙江县府所在地齐齐哈尔城,业已办理函件业务。1916年1月,县境内由齐齐哈
尔至马蹄岗、三家子、宁年各站运送函件。昂昂溪、景星镇,于民国5年(1916年)、碾子山于
民国6年(1917年)、李三店于民国12年(1923年)、富拉鲁基于民国14年(1925年)、朱家坎于民
国18年(1929年),先后办理邮件收寄业务。

1946年8月,“西满邮电管理局”接收朱家坎邮政局。至铁路沿线恢复办理平信与挂号信
业务,到年底出口函件610件。1947年7月1日,始办保险信件业务,年底出口76件,但只限西
满邮电管局内互寄。1948年出口函件40622件,保价邮件323件:为支援解放战争,开办“劳军
邮件”业务,寄往前线的慰问信,一律免费投寄。1951年函件实现全国(除台湾省外)通邮。既
办理国内业务,也办理国际业务。包括信函、新闻纸、印刷品等3种普通、挂号、快递,及航
空函件邮递。1952年出口函等13.6万件,计费12613元。1955年出口函件:33.8万件,计费31125
元。1959年出口函件大增,达71.5万件,计费62505元。从1960年开始,直到1974年,每年出
口函件浮动在70~90万件之间。1975~1984年,每年达100多万件,1985年为128万多件。

二 包裹

民国20年(1931年),龙江县辖朱家坎镇、李三店镇邮务代办所,开办投递包裹业务。1945
年8月停办。1947年5月1日,在昂昂溪、富拉尔基、朱家坎、碾子山开办小包邮寄业务,全年
仅办23件。1949年3月,开办东北境内各主要局间的普通包裹邮寄。4月后和华北区,以及关内
各区互通包裹。1951年,实现全国包裹通邮,凡30公斤重的包裹,20公斤重的国际包裹均可通
寄。后又增办以500克为限的快递小件,甲、乙类保价邮包等。1952年,出口包件622件。1954
年后,昂昂溪、富拉尔基划归齐齐哈尔市,但包裹业务量增加,年均超万件。1960年,出口件
达1.5万件。1971年后,已经超过2万多件。1978年多达58712件。1985年为23048件。

三 汇兑

龙江建县初,汇兑事宜,由银行办理。民国20年(1931年),朱家坎、李三店邮务代办所增
办汇兑业务。日伪垮台时停办。直至1948年,为支援解放战争,优待各机关、群众团体劳军,
慰问品全免费收寄。1949年3月1日,正式开办东北境内的汇兑,同年7月与内蒙通汇。7月15日,
增办定额汇票业务。10月以后,与关内华北、华东等地通汇。1951年,除台湾省外,全国通汇。
普通汇兑,以东北币300万元为限,定额汇兑以东北币20万元为限,职工赡家汇款以东北币100
万元为限,用以补助银行汇款业务之不足。东北币兑换人民币后,普通汇兑和电汇最高以5000
元为限,最低为1元。1952年出口汇票3588张。1959年增至17万张。1970年增至3万张。

1979年达到4. 1万张。1985年增至5万多张。

四 报刊发行

龙江县在民国、日伪年间,报刊由报馆和杂志社自办发行。1948年邮发合一,邮电局接办
报刊发行业务,为单位与个人订销报纸、刊物,并办理代订、代购、代发、代售、代销。

·报纸发行· 1952年订销报纸336份。1954年超1000多份。翌年超2000多份。1957年超
5000份。1960年达7000份。1961~1962年两年降至3000~4000份。1965年达到12265份。1968年
降至2729份。1977年增至1.5万份。1983年增至2万多份。1985年订销55304份。

·刊物发行· 1952年订销杂志484份。1958年增至1万多份。1965年为16045份。“文化
大革命”期间,全国绝大多数刊物停办,订销杂志骤然下降。1971年恢复4000多份。1979年上
升至2万多份。1985年达到8.42万份。

·报刊流转额· 1952年为4124元。1955年为26450元。1958年增至129770元。1965年为9.1
万元。1983年为40万元。1985年增至69万元。

五 机要通讯

1957年,龙江县各邮局代办机要通信2 703件。1958年8月正式接办机要通信业务。1982年
为1000件,1985年通过邮局办理735件。同年,县委始办机要传真,全年办理428件。

六 集邮

1985年,龙江县邮电局始办集邮,在营业部设立集邮台,设兼职人员1名。全年定额发行
邮票200套。

七 国际港澳业务

民国初年,龙江县内各邮电局开办国际通邮,电讯业务。伪康德年间,与日本、朝鲜直接
通邮,与欧美各国,经由日本转递。1948年1月1日,人民邮电按照“东北地区与北朝鲜双方协
定”开始通邮通电。办理邮件的种类有:平信、明信片、新闻纸、印刷品、单挂号。电报用语,
只限于“中文明语电报”及“鲜文字母”记载的鲜文明语电报。特殊电报,只限于加急电报、
新闻电报等。邮费、电报费按国内标准一倍加收。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慰问信和慰劳品,免费
邮递。1950年后开办与苏联往来函件邮递。相继与日本、香港也开办互邮。1966年“文化大革
命”开始后,国际通邮通电停办。从1978年起,逐步恢复与朝鲜、日本、香港、澳门和欧美、
非洲各国和地区的通邮通电。1985年,全县办理国际及港澳业务,出口函件351件,包件5件。
进口函件710件,包件8件。(邮政业务、报刊发行情况见表137、138)

表137 龙江县几个年份邮政业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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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8 龙江县几个年份报刊发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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