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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城镇建设

第四节 城镇建设





一 齐齐哈尔

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建齐齐哈尔城。“内城城墙外植栅木,中间填土,宽丈许,墙高一
丈八尺,正方形,设四门,方二里八分余”;“外城为土垡墙,园型,设东、南、北门和西一
门、西二门,方九里五分余”。光绪八年(1882年),改建砖城。按规划定街道,南门一街,因
有酒楼,称“九龙”胡同。主要街道为北大街,东侧由西向东为东一至五道街,西侧由东向西
为西一、二道街。光绪十九年(1893年)外城人烟稀少,居民区仅有小新庄(今第一百货商店南
部)和西南零星住户,其余是兵营和庙宇。东部有杨家窑(今东市场北部),西北和西南嫩江东
岸为渔民聚居区。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开埠通商由西南江口,斜开引河,建木桥,通向西
城,填旧河沟,修堤,防止水患。又开水沟一道,以泄水势。宣统二年(1910年),又将商埠区
扩大到齐昂铁路线以南。民国17年(1928年),省警察厅颁布整顿市政办法,修治街道,保护林
木,广设电灯,修秽水窖,扫除垃圾。同年,东关开辟商场,开放站基。1936年4月后,划归
齐齐哈尔市政局负责建设。

二 富拉尔基

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富拉尔基建立村落,清代发展到8个小屯。1903年,中东铁路
通车,建富拉尔基车站。成为粮谷集散地。商户增多,街道遂建雏形。伪康德元年(1934年),
居民达4000多人。1946年5月,龙江县政府迁入,县、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家属宿舍同时修
建。1953年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北钢、重型等重工业大厂拔地而起,城镇建设迅速发展。南
北6公里、东西10公里,街道增加到7条,有5229户,35290人。1954年9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

三 昂昂溪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东铁路筑成设站,昂昂溪随之日趋繁盛,形成市街。街面东
西10里,南北10里。为中东铁路租用地。民国10年(1921年),改归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管
辖。1936年(伪康德3年)1月,特区取销,划归龙江县。

1926年,全镇有住户约650户,人口总计4500人。1938年户数增至2835户,人口增至12818
人。有大小工商业200余户。设有警察署、邮局、学校、商会、税务局等。

交通发达,工商户增多,带动了城镇建设。临街的多为机关、工厂、商店建造的砖瓦房,
居民集居区多为土房和草房,少量为砖瓦石结构。在103户俄人、184户日人中,还建筑了一些
欧式、日式房屋及教堂等。1946年6月~1948年4月,是龙东县政府所在地。1948年4月,龙东
县并入龙江县,昂昂溪为龙江县第九区,1952年改称镇。1954年9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

四 龙 江

龙江镇(原名朱家坎),1955年9月至今为龙江县政府所在地。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帝俄修筑中东铁路在此租界土地3000垧建吐尔池哈站。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通车后,居民逐
渐增多。民国18年(1929年),由铁路督办吕荣环等主持,首次拉出街基。伪大同元年(1932年)
设村,划东区,中区、西区3屯。伪康德2年(1935年)建四门,无城墙,借两侧房角立木椿,拉
刺鬼门,宽约二丈,高一丈。南门在今龙江旅社,北门在今第一派出所,东门在今看守所,西
门在今农电招待所。伪康德4年(1937年),由车站北去的大街称都富路;东二马路为建国路。
街道划分为很多长方块,每个方块面积为20个“房号”,每个“房号”宽10丈,长20丈。建国
路三道街为繁华区,有工商业近百家。

新中国建立后,龙江镇为景星、甘南两地转运中心。到1952年,铁道北建成南北2条道,
东西8道街,24个居民区,铁道南永和村划入镇内,共达3530户, 15512人。1955年县直机关、
企事业单位迁来后,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按总体设计规划向东扩到东三
马路。1958年“大跃进”时期,北建化工厂(今党校),南建副食品基地场(今龙南种猪场)和铁
路专用线,西延建砂石常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省批准的总体规划,重点解决排
水难、行路难、上厕所难,并清理路旁障碍物,拆除违章建筑设施1700多处。1981~1985年统
计,扩建用地4280多亩,其中个人建房7388户,占地3622亩。打通巷道86条,新修十道街和幸
福路,正阳路沥青路面,其他街道普遍用风化土铺面。清理护城河4900延长米,道路两侧阳沟
42000延长米,挖排水沟4万延长米,修过路涵管200个。增加路灯100盏。1984~1985年两年共
植树34万株。1985年底,全镇筑成自来水管道50公里,有4815户和162个单位吃上自来水。

五 景 星

景星镇原为景星县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街基村开始建街,东西约半华里,南北
约1华里多,挑沟培土为墙。仅有居民百十户。民国2年(1913年)有“市街、官衙及步骑兵之兵
营全部四、五十栋”。民国10年(1921年)新任设治员马振铭,以地势低洼存水,城建困难为由,
迁至现在镇址。全城东西1100米,南北900米,泥叉墙,墙外挖护城壕,修有四门和木桥,城
内有东西南北4条街和8条巷道。除菜园地80亩外,均定为房基地。民国18年(1929年)升县后,
市街建设布很大发展。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城内有居民240户,其中工商业40家。
日伪初期,培墙清沟四角建土炮楼,四门设瞭望台。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维持会加
固城墙和炮楼。土地改革后,社会治安好转,四门拆除。随着事业的发展,机关、企事业及职
工家属骤增,向南扩展到粮库、酒厂,向北扩展到苗圃,向东扩展到农机大修厂,占地面积扩
大为183万平方米。工商业和居民多在四条大街两侧,城内尚有菜园地,由蔬菜一、二、三队
种植。机关、企事业兴建许多房屋和家属宿舍,改造了市容。由50年代初的大部土房、土墙,
多数改建砖瓦石结构。1956年,共建公房800间。从1969~1983年间,城区居民增加800户,建
房640套(平均每套两间),有54个单位,扩建办公用房5万平方米。1985年末城镇房屋普查,景
星镇建筑面积213329平方米,人均2.84平方米。其中:房产部门管理9554平方米,全民所有84357
平方米,集体所有17070平方米,私产102348平方米。

六 龙 兴

龙兴镇原名李三店。初为达斡尔族李善,在济沁河渡口东岸开设店房。民国6年(1917年),
龙江县清丈图记载:“河边李三店,为吉沁河稽垦局所在地力。是龙江、景星通往内蒙的要
塞,和重要的物资集散地。伪康德4年(1937年),有2100户,1.1万口人,大小商店百余家,设
有警察署,邮局、学校、商会和税务分所等,街道整齐,工商繁荣,后因距铁路沿线较远,旅
客投宿大部移住碾子山,商业逐渐萧条,到1956年初统计,全镇504户,2430口人,占地23484
亩,共建公房1596间。1957年将东南、西北和福兴3个农业社划归镇内,成为现在的规模。

七 碾子山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沙俄修筑中东铁路,买荒地3000垧,建碾子山路段和车站。1903
年中东铁路通车,才开始有几户人家,建立村落。因村西北4公里处山上出产制做碾磨用的石材,
故得名碾子山村,火车站也称碾子山站。

随着铁路通车、采石人员的增加,到民国年间,碾子山逐渐形成小集镇,并建有奉天屯、
山东屯、德兴屯、新立屯,街内无通衢大路,只有1条主要街道。当时,各屯的民房,多为土
房、土石结构、起脊的草苫房。商业、手工业作坊日渐兴隆,民国15年(1926年),福昌和百货
商店和民国17年(1928年)李家大车店先后开业。民国20年(1931年),全镇工商业户达13家。

日伪时期,碾子山镇民户和工商业户,以及机关、学校等有所增加。伪康德4年(1937年)
工商户达41家。伪康德6年(1939年),全镇有294户,1540人,住宅3.6万平方米,工商户发展
到109家,有饭店、旅店、杂货铺、粮米店、粮栈、妓院等铺面19620平方米。机关单位有碾子
山村公历、警察分驻所、税捐分局、初级小学校、高级小学校、农产品交易所、医院等房舍1
万多平方米。这些店铺和单位除学校外,大多设在临街附近,为砖瓦石结构房,砖石墙、革苫
起脊房,砖石墙铁皮起脊房等。

1948年,碾子山为龙江县第四区政府所在地。并建有公安分局、税务局、邮电所、学校等
机构,均为接收日伪时期的旧房。新中国成立后,碾子山先后建立了职工消费合作社、区联社、
供销合作社、土产部、医药商店等商业企业及银行营业所、运输站等部门,大多利用临街商号
的房屋。进入50年代,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兴起,国营华安机械厂在此建立,带动碾子
山的城镇建设,街道增加到6条,并开始出现了楼房。1953年,华安厂除厂区的办公大楼外,
生活区新建楼房和瓦房就有10多万平方米。同年,镇内建起第一百货商店大楼,均为砖瓦石钢
筋水泥混凝土结构的建筑。1958年,碾子山镇成立了修建合作社,有职工247名,为社会建筑
维修服务。到1958年12月,碾子山划归齐齐哈尔市止,全镇新建房屋面积大约在25万平方米左
右,其中民用建筑5万多平方米。公用建筑多为砖瓦石结构的瓦房和少数楼房,民用建筑也多
为砖瓦石结构的瓦房或草苫房。农村土房逐渐被淘汰。

1958年“大跃进”,龙江县修筑“七·一”运河,从碾子山镇区中心穿过,后因水源不足
而废弃。